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41-2014 建标库

3.3  勘察阶段划分和各勘察阶段主要任务

3.3.1  核电厂岩土工程勘察应按照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分阶段进行,勘察阶段的划分应与核电厂的设计阶段相适应。按照设计要求,宜分为下列勘察阶段:

    1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以下简称初可研勘察);

    2  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以下简称可研勘察);

    3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以下简称设计阶段勘察);

    4  工程建造阶段勘察(以下简称施工勘察)。

3.3.2  初可研勘察前,宜进行厂址普选工作。

3.3.3  各勘察阶段的任务、要求及一般方法可按表3.3.3的规定执行:

表3.3.3  各勘察阶段的任务、要求及一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