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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2009年6月2!4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7】年,7月:26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目 》 录   第一章】 , ,。。总则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三章  【项目审批《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五章《。  项?目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规范、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条例但抢险应急!工程和总投资额五】百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工程项—目除外? 抢险应急工程【。和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可以!。简化: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另》。行制定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国】家及省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的原则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优先保证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坚《持投:。资,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按照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的原则实】行限额设计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七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市发【改部门)是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及滚《动计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以及政府投资的【统筹和综合管理 市!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水务:、市政?、信息化、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 】。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政府分工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论证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参与审】查概算、预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 第九条— 市政府应当建立】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全过!程工程投资管理等】项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机制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库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行—业专项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需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改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以及实际需【要,进,行综合平衡后—列入项目《储备库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经市发改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前期费?用 市?发改部门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项目储备库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发改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市发改!部门:应当在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财—力情况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作为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依据 第十】二条 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应当结合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列入!计划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分为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和预备项!目 概算经批准并已!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方【可列为新开工项【目,其项目总投》资应当以经批准的】。概算为依据》 续建项目可—以直接申报》。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 前期准备》工作暂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尚未《落实资金《来源但已批复—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列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预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已!批复概算且已落实】。资金来源《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由预备项目转为【新开工项目 第【十三条 市发—改部门应当于每【年十:一月:末前:编制完?毕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 (二)新开工】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和建设【方式; (》三)续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和资金来源;【 (四)《项目:预,备资金预《备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 (五)】项目前期费用;【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五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批:准后市政府应当【及时下达并于一【个月内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政府应当将经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向社会公布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 第十六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确】定下达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涉及【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或者:重大:项目的市《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其他调!整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 项目审》批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由上?级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工作由市发【。改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家或者省审】批后可直接》采用:国家:、省审批部门的审批!结果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发《改,、信息化、财政、】国土、环保》、,规划:、建设、交》通、水务、》市政、人防、消防】、气:。象、地?震等部门应当—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依法完成【各自的审批事项各部!门,。的审:批事项?不互为审批》。的前置条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政府》可以决?定由专业机构集中】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的技术性】。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 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建【设方:。式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组:建项目法人;— (:二)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由!政府:确定的?专业代建机构—作为:建设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实行社会代建!的应当通《过招标确定代建单位!; (三)不具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者代建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制 :代建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议书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提出报市《发,改部门?批准;总投》资额:三千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发《改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市发改】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二十日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公示期间征集—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作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报市发改部门】批准 总投》资额三千万元—以下的?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预备项目!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决定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可以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对项目!必要性?论证的内《容国家和省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审批的项目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紧迫性》引,起社会重大争议的】; :(,二)项目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有重大分歧!的; (三)总投资!额三千万元以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的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前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属于应—当组织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的项—目应当按程序组【。。织听证并《根据公?众意见作出说明和回!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材料:中应:当说明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初步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市建《设、交?通、水利、市政【、林业、《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概,。算由建?设,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报【市发改部门批准经批!准的:项目概算《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作为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概算超过已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应当》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对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将!概算控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内 经?优化后概算仍然超过!估算的超过批准【的估算总《投资:。百,分之十以下且增加金!额在五百万元—以,下的报市发改部【门批准?;超:过百分?。之十或者金额—超过五百万》元,的经市发《改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但是项《目,规划、选址、功【能、定位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第二十四【条 市发《改部门可以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概!算的批复文件中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 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应当在市—发改部门《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以及!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项目预算 施工图】设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认定的审查机—构备案或者》审查 第二十六【条 项目《预算总额包括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所必须支出的!其他费用项》。目,预算:总额不得超》过经批复的概算超过!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 项目实行!预算审核制度—工程预算未经市财政!部门:审核不得擅》。自组织施工以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投【标,和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确需变更设—计,或者:因特殊情况造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变】化需要现场签证【。。的应当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共同确认— 设计变更应当实行!先审批后实施不【立即:处,理将造成《人员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设》计,变更可以同步报批】实施 市建设、交通!、水:利、市政、林业【、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因设计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单项工【。程费用或《者,其他:费用的投资》增加应当通过优【化设计将《项目总投《资额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额增加确需调整!。。概算的由市政府另行!制定概算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申报市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审核后根据合同】。约定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或者:。服务单?位 第三十一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结!算和决算 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由市《财政部门审》核 工程《竣工: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核实并上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达成《工程初步《结算意见非施工【。单位:原因延期的应—当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市财政部门!。。对资料?完备的?单项工程结算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 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成果文件 工程!结算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意见作!为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 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建设单》位和资产接收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有关账—目、资产及物—资的核?。转、清理和移交资产!接收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国有资】产的登记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建设管理费应当以】其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及其对中【介,机构工作成果和质量!监管:水平为计算依据中介!机构工程咨询类【费,用应当体现质—优价优原则 —建立建设单位管【理费奖惩机制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章】 ,项目监督  — 第三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全过程实【施并定期向市发改】部门报告项目各个】阶,段进:展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其送审的前》期工作成果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前期工作成—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提出、前期准—备,。、工:程实施、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协调处理 !第三十七条 市发】改,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察形成】稽察报告并向市政府!报告 对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市发改—部门应当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项—目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审计可以直》接对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市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的根:据合同约定其审计】结果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具有约束》力并作为有》关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 ,建,设单:位及: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和—采购等单位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并如《实提供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 审计】机关应?当有计划地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诚信档案—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或:者失信黑名单制度】有关信用《记录应?。当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四《十条 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当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当?在建成后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显著位置永久—公示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将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金?额、:预算金额、设—计施工单位及合【同金额、《竣工日期、验收【。结论、结算金额等】情况在?相关工作发生或者】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依法追究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预算的【; (二)违—法批准?设计文件的》; (三)违法批】准开工的; —(四:)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禁止其三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五)未】经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结【算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套?取建设资金的; (!七):因工作失《职造成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而!引起投资增加和【质量问题的; (】八):。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完成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审批部门—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时无故拖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限及:时,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建设单位无!。故拖延造成》工程延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公《务,员或者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项目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重大【疏忽情形的应当【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禁止《其三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并建【议资格认定单位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相关—资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令或者授意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程【序,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或者违法干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或》者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 第四十八条】 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