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20《。。09年6月24日】珠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7年《7,月26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目 【 录   第—一章 ? 总则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三,。章  项目审批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五章  《项目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规范、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程序有效】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条例但抢险】应急工程和总投【。资额:五,百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工程—项目除外 抢险应急!工程和小《额零星?工程项目可以—简化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另】行制:定 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国家及省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的原则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优先保证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坚持投》资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按照科学《合理、安全实用的原!则实行限额设计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七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以下简【称市发改部门)是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及滚动计划、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以及政【府,投资的统《筹和:综合:。管理 市财政、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水务、市政、信息】化、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规定》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 项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政府分】工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论证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参与审!。查概:算、预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 :第九:条 市政《府应当建立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全,过程工程投资管理等!项目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项目:建设信息《公开机制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库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行—业专项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需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改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相关行!。业,专项规划以及实际需!要进:。行综合平衡后列【入项目储备库—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经《市发改?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前期费用 !市发改部门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项目—。储备库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发》改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市发改》部,门应当在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财力?情况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作为?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依】据 :第十二条 》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应当结【合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列入:计划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分为》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和预备项目【 概算?经批准并已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方可列为新》开,工项:目其项目总投资应】当以经批准的概算为!依据 续建项目【可以直?接,申报列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 前期准备!工作暂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者尚未落实资金来!源但已批《复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列为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预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已批!。复概算且已》落实资金来源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由预备—项目转为新开工【项目 第十三—。条 市发改》。部门应当于每年【十一月末前编制完毕!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 【(二)新开工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周期、?年度:投资额和建》设,方式; 《(三)续建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和资】金来源?; (四《)项目预备资金预备!项目名称、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 】(五:)项目前期》。费用;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五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批!准,后市:政府应当及时下达】并于一个月内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政府【应当将?经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向社会公布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 第》十,六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确定下!达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涉:及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或者重大》项目的市政府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其—他调整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 】项目审批  —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由上级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工作【由市发?改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国家或者省审批后可!直,接采用国家、省审批!。部门的审批结—果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发改、信—息化、财政、国【土、环保、规划【、建设、交通、水】务、市政、》人防、消防、气象】。、地震等部门—应,。当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依法完成各自!的审批?事项各部门的审批】事项不互为审批的前!置条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政府可以决定!由专业?机构集中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中的技术性】审查工作 第十九条! 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应!当确定建设单—位、:建,设方式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组建项目法】人,; (二)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由政府确】定的专?业代建机构》作为建设《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实!行社会代建》的应:当通过招标》确定代建单位—; (三《)不具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者代建?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项目主管部门—责任制 代建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议书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提:。出报市?发改部门批准—;总投资《额三千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市发】改,部门:报经:市政:府批准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市发】改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二十日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公!示期间征集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作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报市发改》部门批准 总投资额!。三千万元以下的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预备》项目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决定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可以【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加》对项目必《要性论证的内—容国家和省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上报审批!的,项目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紧迫性】引起社会《重大争议《的; (二)项目技!术方案、经》。济合理性有重大分歧!的; (三)总【投资:额三:千万:元以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的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前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属于》应当组织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的项目应当按程【序组织?听证并根据公众意】见作出说明和回【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材:料中应当说明—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初步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市建设、】交通、水利、—市政、林业》、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概算?由建设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报市》发改:部门批准经批准【的项目?概算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作为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概算超过已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应!当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对《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设计将概算》控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内 经优化后【概算仍然超过—估算的超过批准【的估算?总投资百分之十以】下且增?加金:额在五?。百万元以《下的报市发改部门】批准;超过》百分之十或者—金额超过五百万元的!经,市发改部门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但【是项目规划、选【址、功?能、:定位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第!。二十四?条 :市发改部门可以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概算【的批复文件中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 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应当在市发改【部,门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第四章】 项目实施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以及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项目—预算 施工图设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认定的审查机】构备案或者审—查 第二《十六条 项》目预算总额包括【施工图?预算和建设》项目所必须支出的】其他费?用项目预《算,总,额不:得超过经批》复的概算超过概算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 项目【实行:预算:。审核制度工程预【算未经市财政部门】审核不得擅自—组织施工以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投标和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确需变更设计或!者因特殊情况—造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变化需—要现场签《证的应?当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共同确认 设】计变更应当》实行先审批后实施不!立,即处理?将造成人员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设计变!更可以同步》报批实施 市—建设、交通、—水利、市政、—。林业、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二十八条 因设计!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引【起单项工程》。费用或者其他费用】的,投资增加应当通过】优化设计将项目总投!资额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额增加确需调!整概算的由市政府另!行制定概算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申:报市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审,核后根据合同约定】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或—者服:务单位 第三十一条!。。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竣】工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结算和决算 【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由?市财政部门审核【 工程竣工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核实并上》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达成工程初步—结算意见非施工【。单位原因延期的应当!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市财政部门!对,资料完备的单项工】程结算?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 【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成!果文件 工程结算】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并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意《见作为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 :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建设单位和【资产接收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有关【账目、资《产及物资的核转、清!理和移交资产—接收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国有资产的【登记入账纳》。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建设管理费应】当以其建设管理水平!、工程质量及其对】中介机构工作成【果和:质量:监管水平为计算【依据:中介:机构工程咨询—。类费用应当体现【质优价优原》则 建立建设单【位管理费《奖惩机制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 ,第五章 项目监督】   第三十—。。五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全过程实!施并定期向市—发改部门报告项【目各个阶段》进展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对其送审的【前期工作成果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前期工!作成果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提出、前期】准备、工程实—施、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协调处理》 第三十七》条 :市,发改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稽察形成稽—察报告并向》市政府报告》 对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市发【改部门应当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市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项目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审计可—以直接对《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市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的根!据合同约定其审计】结果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具有约束》力并作为有关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 建—设单位及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和】采购等单位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并如实提—供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 【审计机关应当有计划!。地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诚信【档案管理制度、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或者失信—黑名单制度有—关信:用记:录应当?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四十条》 项:目主:。管部门及《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应当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当?在建成后《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显,著位置永久公示 】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将【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金额、预算》金额、设计施工【单位及合同金额【、,竣工:日期、验收结论【、结算金《额等情况在相关工作!发生或者完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依—法追究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预算的;! (二)违法批准】设计文件的; (三!)违法批准开工【的; (四)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禁:止其三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五)未【经验收?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结算申【报资料弄虚》作假套取建设—资金的?; (七)因—工作:失职造成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而:。引起投资增加和【质量问题的》; (八)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完成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审!批,部门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时无》故拖: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限及》时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建设单位无故拖【延造成工程延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公》务员或者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项目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重大】疏忽情形《的应当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禁止其三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并建议资格【认,定单位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取》消其相关资质;【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令或者授意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程序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或者违法【。。干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或者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以上”包括本数在】内, 第四?十,八条 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