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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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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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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