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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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一)—拆迁申请书;
【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
— ?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五)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六)》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存》款证明
第八条】。。 因收?。购储备土地》项目需要拆迁的土地!收,购,储备单位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计划、财政》、规划建《设部门共同制定的】土地储?备计划;
! (二)《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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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收购土地—选址:意见书和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并附】图;
《 ? (四)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材料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拆迁的应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
第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取》拆迁管?理费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二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接受委】托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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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订立拆迁委托—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委托拆迁服【务费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四》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擅《自进行?的不予补偿》
— (一)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四)办理营】业,。执,照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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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订】后应当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协议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明确!下列事项
】 :(一)被拆》除房屋的位置—、建筑面积;
! ?(二)拆迁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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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
(四】)安置用房的面【积、安置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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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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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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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违约责—任,;
(八!)拆迁?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金额达不成协议需!要,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的!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办理
【 《 房屋初次评估】由拆迁人委》托并承担评》估费用拆迁》人可以组织被拆迁】人共同选定评—估机构双方》达不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将房屋拆迁评估【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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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评估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向公众公《。布接受监督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有权要求评—估,机构就?评估:报,。告书作?出说明?。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申请复】。估,申请人对复估—结果仍有争议的可】以另选?一家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两家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在规定误—差范围内的》依原:评估结果作为补偿、!裁决的依据;两【家,评估结果《超出误差《范围内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作》为补偿、裁》决的依据
【 , 被拆迁人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有!误的被拆迁》人承:担相应的评估费用;!拆迁人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有误—的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选:定的:评,估机构的评估费用】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二十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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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二!十二条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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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并在《当地银行专》户储存不得挪—作他用?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与拆迁人、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的金】融机构共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加强对该项资金】的监管使用
!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应《持货币?。。补偿协?议书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到银行支取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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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现房安置的!。被,拆迁人应持房屋补】偿协议书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到银行支取或缴】纳房屋差价款;【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期房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先结?清差:价,拆迁人?支取补偿《安置资金应凭—结清差?价,的协议?和施工?进度:表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由银【行拨付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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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拆除房屋应当在房屋!拆除:前到当地《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除登—记手续并于房屋拆除!后3:0日内办理房屋注】销登记手续缴销【原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自拆迁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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