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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设施维》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城市—公用排水设施的【维护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维护单位》;城市公用排水设施!未依法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城市?。公用排?水设施以外的—。。排水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各类集【贸市场、商场的【排水设施由主—办单位负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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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维护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排【水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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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对排《水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每年汛期之前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 , ?(三)及《时清理?城市河?道范:围内的垃圾并定期】清,。淤、改善城市河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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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水设:施发生积水、冒溢、!管,道破裂、检查井盖或!者雨水箅子破—。。损、丢失等情况【维护单位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两—小时内到达现场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并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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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证使》用城市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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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超过排水《许,可,证、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限继》续使用?城市排水设施;
! ? (三)—向排水设施超标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易堵塞管—道的物质《
:第二十五条 有【。关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排】水设:施,资料
第》二,十,六条 因事故抢修】施工确?需临时封堵排水管道!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报告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并采取—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按【照,要求:予以恢复排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不!得阻挠
第二十】。七条 因城市—建设、排水设施维】护需要占(压)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个【人应当?报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批准;因《事故抢?修需占(压)用【场地设施《的可以先抢修并同】时办理批准手续施】工,、设施维护任务完】成后应当《无偿清理《占(压)用场—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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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批:准占(?压)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占(!压):用的:位置和使用》范围不得《变更:使用性质第二十八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市排水设施周围】5,米的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
! 因工程建设需要!在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时【需经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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