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其他结构
8.1 隔震结构
8.1.1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12章规定隔震建筑的高宽比宜小于4,房屋的高度约在50m~60m,大于60m超过了当初规范编制的高度限制。
8.1.2 监测测点可为建筑物角部,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建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变形缝或抗震缝的两侧,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
为了监测地面输入,需要在地面布置传感器;在隔震层布置传感器,通过与地面传感器的对比,可以验证隔震层的隔震效果;在顶层布置传感器可以通过与地面以及隔震层的对比,确定隔震结构的放大倍数。
加速度传感器安装位置应远离工程结构内的振源,如运行的机械设备、使用频繁的通道,安装表面的平整度应优于3mm。
8.1.3 混凝土收缩、徐变和温度变化会引起隔震支座产生水平剪切变形,支座处在长期偏压状态下,如果剪切变形过大,将会对支座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隔震支座的水平剪切变形进行监测。隔震支座的竖向压缩变形量是反映隔震支座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在隔震建筑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要监测隔震支座的竖向压缩变形。参照日本《隔震建筑维护管理标准》(2010),允许支座剪切变形最大值不超过50mm,支座竖向压缩变形最大值不超过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