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82-2014 建标库

6.2  施工期间监测

基础沉降监测

6.2.1  超静定结构卸载过程中,应对基础沉降进行监测;大跨空间结构基础沉降监测可按本规范第5.2.1条规定执行。

变形监测

6.2.2  施工期间变形监测可包括构件挠度、支座中心轴线偏移、最高与最低支座高差、相邻支座高差、杆件轴线、构件垂直度及倾斜变形监测。

6.2.3  空间结构安装完成后,当监测主跨挠度值时,测点位置可由设计单位确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对跨度为24m及24m以下的情况,应监测跨中挠度;对跨度大于24m的情况,应监测跨中及跨度方向四等分点的挠度。

6.2.4  膜结构监测中,应跟踪监测膜面控制点空间坐标,控制点高度偏差不应大于该点膜结构矢高的1/600,且不应大于20mm;水平向偏差不应大于该点膜结构矢高的1/300,且不应大于40mm。

6.2.5  拔杆吊装中,应监测空间结构四角高差,提升高差值不应大于吊点间距离的1/400,且不宜大于100mm,或通过验算确定。

6.2.6  大跨空间结构临时支撑拆除过程中,应对结构关键点的变形及应力进行监测。

6.2.7  结构滑移施工过程中,应对结构关键点的变形、应力及滑移的同步性进行监测。

6.2.8  竖向位移监测时,大跨空间结构的支座、跨中、跨间测点间距不宜大于30m,且不宜少于5个点。

6.2.9  变形监测的监测频次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3.11条规定外,尚应在吊装及卸载过程中重量变化50%和100%时各监测不少于一次。

应变监测

6.2.10  施工安装过程中,应力监测应选择关键受力部位,连续采集监测信号,及时将实测结果与计算结果作对比。发现监测结果或量值与结构分析不符时应进行预警。

6.2.11  结构卸载施工过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2.6条规定外,每步卸载到位后先静止5min~10min,再采集数据;当监测值超出预警值时应及时报警。

6.2.12  监测膜结构膜面预张力时,应根据施工工序确定监测阶段,各膜面部分均应有代表性测点,且应均匀分布。

6.2.13  索力监测的测点应具有代表性,且均匀分布;单根拉索或钢拉杆的不同位置宜有对比性测点,可监测同一根钢索不同位置的索力变化;横索、竖索、张拉索与辅助索均应布设测点。

6.2.14  应变监测的监测频次应符合本规范第4.2.6条规定,吊装及卸载监测时,应增加监测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