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变形与《裂缝监测
】
4.3.1! 变形监测—可分:为水平位移监测【、垂直位《移监测、三维位移监!测和其他《位移监测
】
4?.3.2 根据】监测:仪器的种类监—测方法可分》为机:械式测?试仪器法、电测【仪器法、光学仪器】法及卫星定位—系统法
》。
?
4.?3.:3 : 应根据《结构或构件的变形特!征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
4.》3.:4 ?变形监测应》建立基准网采—。用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可:与,施工采?。用的系统一致局部】相对变形测量可【不建立基准》网但应考《虑结构整体变形【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
4.3【.5 变形—基准:值监测?应减少?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
4?.3.6 》 变形监测》的结:果应结合环境及效】应监测的结果进【行修正
—
4.3.7 ! ,变形监测仪器量程】应,介于测点位移估计值!或允许值的2—。倍~3?倍;采?用机械式测试—仪器:时精度应《为测点位《移估计值的1—/10
!4,.3.8 —监测标志应根据不】同工:程结构的特点进行设!计;监测标志点应牢!。固,。、适用和《。。便于保护《
4【.3.9 —基,坑,监,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有关》规定执行;当采用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进行变形【监测:。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有关规】定执行?;振动位移监—测应按本规范第4】.5节规定执行【
4.】。3.10 对【于施工阶段累积【变形较大的结构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补偿技术修—正工程结构的—标高宜使最终的【标高与设计》。标高一?致标高?。补偿技术应采—用预测?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3.1《1 变形监测的】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监测项目包括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时两者监《测频次宜一致;【
:。
】2 ?结构监测可从—基础垫层或基础底板!完成:后开:始,;,
【 3 —首次:监测应连续进—行两次独立量测并应!取其中数作为变【形量测的初始值【;
》
《 4 当施【工过程遇暂时停工】停工时及复工—时应各量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监测;
【
《 :5 监测过程中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或发生》。异常变形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
:4.:3,.12 《 根据现《场条件和精度要【求三维位移可选择】光学:仪器法、卫星—定位系统法及—摄影法进《行监测
《
《
4.3《。。。.13 倾斜及】挠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倾斜监》测方法的选》择及相关技术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有关规【定执行;
【
2 ! 重:要构件的倾斜—监测宜采《用倾斜传感》。。。。器倾斜?传感器?可根据监测要求【选用固定《式或便?。携式;
】
3 】倾斜和挠度》监测频次《应,根据:倾斜或?挠度变化速度确【定,宜与水平位移监【测及垂直位移—监测频次相协—调当发现倾斜和挠度!增大时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或进行持续【监测
4!.3.14 裂缝!监测宜采用量测【、观测、检》测与:监测方法独立或【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4.3!.15 裂缝监】测参数包括裂—缝的长度和宽度监测!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裂》缝长度和《较大:裂缝的宽《度可采用钢尺或机械!式测:试仪器法测》量直接测《量时可采用裂—缝宽度检《验卡、电子》裂缝观察仪每个【测点每次量测不宜少!于3次;《。裂缝宽?度检验卡最》小分度值不宜—大于0?.05mm;利用】电子裂缝观察—仪时量测精度应为】0.02mm;【。
?。
》 2? 对于宽度—1mm以《下的裂缝可》采用电测《仪器法仪器分辨率不!应大于0.》。01mm;》
《
3 !需监测裂缝两侧【两点位移的变化【时可用?结构:裂缝监测传感器传】感器包括振弦式测】缝计:、应变式裂缝计【或光纤类位》移计传感器》的量程应大于裂【缝的:预警宽?度传感器测》量方向应《与裂缝走向垂直;
!
《
4 【 已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裂缝的宽度】变化;尚未发—生,开裂结构宜监测结】构的:应变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