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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化维护管《理责:任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 (?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由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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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居住区绿【地中的庭院绿地由权!属单位负责;—
!(三)单位门前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由责任单—位负:。责; ?
— (四)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或者委托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 —
第!二十三?条 城?市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对城市?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 城《市公共绿《地内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养—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养护;单位!管界内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单位或者居民!负责管理《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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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园应当加】强,管理:。保持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公《园内兴建、开设游乐!设施和服《务网点?及其他影响绿—化功能的建设—项目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公,园周围不《得,建设有碍公园—景观:。、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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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和管理制《度,制定并推行统—一的养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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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应当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对绿化—责任单位的绿化【养护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收集、通报城】市绿地病虫害—情况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防治积极—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确保绿化—植被正常生长
】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绿化【用地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限期归还
!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支付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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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清场退》地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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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城市绿地》。。确实无法避让需要】挖掘:绿地或者移动绿化设!施的应当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完工后》限期恢复原状
】。
— 第二十九条 因生!产和交通事故等【损坏城?市绿地或者绿—化设:施的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赔偿 】
】第三十条 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挖—坑、采石、》取土:;
】 (二)堆放物料!。、沙石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
】 (三)放养【家禽、家畜;
! (四)!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
【 (五)拦!河截溪?。、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行为
—
?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
(】一):剥皮、?挖,根;:。
》。 (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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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攀树—、折枝、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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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在【树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
》 ? (五)》距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窑;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
【第三十二《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修剪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的—树木花草《 ,
: 》 管线管理》单位:需修剪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修剪》费,用,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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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倒等?危,及管线?、交通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先行:修,剪或者砍伐但应当在!事发3?日内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
— 第三十三条【。。 ,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按下列《规定审批
】 , (一)一处!一次砍?伐或者移植树木【10棵(不》含10棵)以下的】由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二)一处一】次砍伐或《者移植树《木10棵以上50】棵以下(不含—5,0棵)?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三)一处一—次砍伐或者移植树木!50棵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严禁砍!伐古树名木确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按下列—规定: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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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30】0,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二【)其他古树名木由】。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应当及》时,砍伐、更新树—木属: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树木所】有者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进行砍伐、!更新
【 (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者自然枯死的!; :
— (二)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的【; :
— (三)严】重枯朽或者倾斜【妨,碍交通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四)因其他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或者?更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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