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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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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化,维护管理责》任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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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化由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或?。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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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居住区绿地中【的庭院绿地》由权属单位负责; !
? (三)】单位:。门前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由【责任单位负责;【
【 (四)居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或者委托城!市,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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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城市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对城市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 : 城市公共—绿地内的古树名木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养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养护;?单位管界内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单—位或者居民负责管理!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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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园应当加强管理保】持园容整洁、设【施完:好公园内兴建—。、开设?游乐设施和服务【网点及其他》影响绿化功能的建设!项目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公园周围《不得建设有碍公园景!观、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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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和《管理制度制》定并推行《统,一的养护标准—
!城市:绿地的养护管理【应当:逐步推行招》投标制度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绿化《专业养护《单位进行养护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对》。绿,化责任单位的绿【化养护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收集:、通报?城市绿?地病虫害情况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防治积极!提供技?术,咨询:和帮助确保》绿化植被正常生长 !
—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绿化《用地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限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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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支—付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
】 : :临时占用《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当清场退—地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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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城》市,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城市绿!地确实无法避让【需要挖掘绿地或者】移动绿化设施—的应:当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完工后限期恢复】原状
! 第二十九条【。 因生产和交—通事故等损》坏城市绿地或者【绿化设施的》事故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赔偿
! :
? 第:三十条? 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挖坑、采石、!取土;
【 (—二)堆放《。物料、?沙,石倾倒废弃》物停放车《辆,;
】 :(三)放养家—禽、家畜;》
《 ? (四)攀折花木!、采摘?花草、践踏草坪【;
【 , (五)拦河截溪!、,。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 ? (一)剥皮、【。挖根;?
【 (二)就树搭】棚、架设电线—;
》 》(,三)攀?树、折枝、摘果; !
? : ?(四)在树上刻【字、钉钉、拴系牲畜!;
?。
【。(五)距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窑;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碍《树木生存的行为【
】 第三十《二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修剪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道路绿地的》树木花草
【 管【线,管理单?位需修剪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修剪】费用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倒等危及管线!、交通?。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先行】修剪或者砍伐但应当!在事发3日内—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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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按?下列:规定审批 》
【 (一)一处一【次砍伐或者移植【树木10棵(不含1!0棵)以下的由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二):一处:一次砍伐或者—移植树木《10棵以上50【棵以下(不含—50棵)的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三》)一处一次砍—伐或:者移植树《木5:0棵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严禁砍伐【。古,树名木确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按【下列规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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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0《0,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二)【其他古树名木由所在!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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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应当及时砍!伐、更新《树木属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树木!所有:者应当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进行砍伐、—更新
》 —。(一)?树龄已?达到更新期》或者自然枯死的【;
! (二)有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的; !。
— ? (:三)严重枯朽—。或者倾斜《妨碍交通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 (四?)因其他自然原因需!要砍伐或者》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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