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
《 : 杭建工发[—2010]3—8,2号
?
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制《定了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市受监—工程吊篮的管理【。工,。作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受监工程的吊篮】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 —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吊篮产权单位在】租赁(使用)—设,备前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产权登?记备案手《续方可租《赁(使用)
! 出租吊篮—时租赁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五条 《 租赁单位购置的吊!。篮必须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租赁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六—条 租赁单—。位应派专业人员(也!可委:托安装?单,位派人?)负责吊篮设备日】。。常,使用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 (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 (四—)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 ?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应当由!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装》拆,无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得安装、【拆卸吊篮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
第?九条 ? 吊篮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吊篮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应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 (》二):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
】(三)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安装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
第十》。条 : 吊篮安《装完:毕,并自:验合格后报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和】杭,。州市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登记《表自检测《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程受理的监督机构】登,记备:案
【吊,篮在同一施》工现场进行二次【移位安装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存,现场备?查 :。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一)《。。审查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制定《吊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 (三)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专业人《员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每班:作,业,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 (四)对吊!。篮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五)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对吊篮实!行,专,项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一)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吊篮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
(二)】审查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吊篮安装【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三)?提供和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和安装》、拆卸安全条件并提!供临时用电电源
!。 (四)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 (五)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修保养派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第十—三条 吊》。篮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
第十四条 — 吊:篮作业时严》禁超载吊篮上宜设】置超:载保护装置严禁使用!与说明书规》格,不符的超长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第十五【条 :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
: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第十六条》 在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告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
第十七《条 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
第十八条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大于一》年安:。全锁应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
第十九条 】 吊:篮,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
—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第】二十条 》对作业环境》。的要:求
《 (一)严【。禁在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作业
! , (二)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时操作人》员不准上悬》吊平台
】 (三)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米如果条件!限制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
》 (四)禁止夜间!施工
《 , (《五)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周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第二十一】条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易》燃,易爆:品
? ? 在外墙上》施焊、打《玻璃:胶等作?业应对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实施》隔离防护对使用【中粘附到钢丝绳上】的,玻,璃胶带纸、涂—料、水泥等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二十二条》 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出入严—禁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
第二十三条 !配重有?质量:标记: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悬挂机构的》。配重穿杆上并具有】防挪移措施》
《第二十四条》 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应设置安】全,环绳夹?数量为4只间—距,、固定方式》应符合GB》597?6-86钢丝绳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GB?5972钢丝绳报废!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吊篮—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要求设】置开关箱
【
第二十六》条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吊篮?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巡!查、抽查方式—对,吊篮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监督部门应当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对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据市建《委关于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信—用扣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