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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 , 辽住建[】2015]5—7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局)    【 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5年4月】20日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委托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明确; !     (】二): 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六条 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人员数?量满足?监督工作需要—(原则上按》监,。督工作?量为建筑面积—10万平米/—人配置)专业结构】合理:(原则上按土建、机!械、电气为311配!置):其中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 ?    (四—)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 件 》 《 第五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     (四!)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 【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 :第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 !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 第【。八条 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   ?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 ,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 《 第九条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 ,  (二)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 (:。三)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并《形成:监督记录; 【     (四】。)评: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安全生产验收—备案手续);— : ,     (—五)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 《 第十条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    (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   (三》)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五)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    》。。。 工程?项目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施工】结束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有下《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发现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  (二)在监督过!程中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三)【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不处理的 【。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机构和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责!。任 《     (一【。)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期间或者施工】安全监督终止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    (》。二)对发现的施【工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已经依法查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发:。生安全?事,故的; 《     (】三)现行《。法规标准尚无—规定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弄虚作】假致使无法作出正】确执法?行为的?; :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安】全事故的; — ,     (五】)按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履行!监,督职:责的 《 , 第十四条! 各级监督机—构应该积极推进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施工安全监督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