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 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 辽住!建[2015]5】。7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局)?   《 , 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0日【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 —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委托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 》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明确; 【     —(二) 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六》。条 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人员数—量,满足监督《。工作需要(原—则上:按监督工作量为建筑!面,积10万平》米/人配置)专业】结构合理(原则上】按土建?、,机械、电气》为311配置)其】。中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四)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 件:。 】第五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    —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四)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    !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第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 !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 《 第八条 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 : ? , 第:九条: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  :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    (二—)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三)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并形成监》督记录; 【     》(四)评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安:全生产验收备案【手续);  !   (五)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 ! : , 第十—条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 ,   (《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  ? ,  :(三)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    《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   (五)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 工程项目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施工结】束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有下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发现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    》 (:二)在监《督过程中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三)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不处理的 】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机【构和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责【。任    】。 ,(一:)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期间或者施工安全】监督终止《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    》 (:二):对发现的施工—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已经依》法查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发《生安全事故的; 】     (】三,)现行法规》标准尚无规定—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弄虚作假》致使无?法作出正《确执法行为的; !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安全事故的;】     (!五,),。按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履行—监督职责的》 【。 第十四条 —。各级:监督机构《应该积极《推进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施工安全!。监,督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