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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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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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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20《15]?57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局)
【 ?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0【日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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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委托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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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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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明确;【。
— (二) 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六】。条 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人员数量满足监】督工作需要(原【则上按监督工作量为!建筑面积10万平米!/人:配置:)专业结构合理【(,。。原则:上按土建《、机械、《电气为311—配置:)其中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 , (四)】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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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 , (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 : :(四)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执法证书;!
—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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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层级—监督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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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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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 (二》)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 —(三)?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 《 (:四)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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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二)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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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并形成》监督记?录;
《 ? (四》)评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安全生产验收备案!。手续);
! (五)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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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监督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文件和资料;
! (二】)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
》。。
》 (?三)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
! ? (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 ? (《五)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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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
】工,程项目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施工《结束的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终止施工安!全监督
! 第十二》条, 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有下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发现】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予查处的;
!。。 , (》二)在监督过程中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三)对涉《及施工安全》的举报、投诉不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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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机构!和施工?安全监督人员不【承担责任
!。 : (一)《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期间或者施!工安全监督终—止后发生安全事【故的;
》 (二)!对发现的施工安【全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已经依法》。查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发生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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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行法规标准尚无规!定或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弄虚作》假致使无法作—出正确执法》行为的;
【 :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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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按照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履行监督职责的】
【 第十四条 —各级监督机》构应该?积极推进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施工安全监督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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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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