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 ,可再生能《源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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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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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目【前可:在,建筑中规《模化使用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供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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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公共建筑设计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对【当地:环境资源条件的【分析与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与地方的引导与【优惠政策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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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供【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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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公—共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系统设计(例如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与》建筑主?体设计脱节严重因此!要求在进行公共建】筑设计时其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也应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从建筑及规划开始即!应涵盖有关内容并】贯穿各专业设—计全过?程供热、《供冷:、生活?热水、照明等系统】中应用可再生能源】时应与相《应各:专业节能设计协【调一致避免出现因】节,能技术的应》用而浪费其他—资源:的现:象
【7.:1,.3 利用可【再生能源应》本着“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原则要根—据当:地,。。日照:条件考虑设》置光伏发《电装置直接并网供电!是指无?蓄电池太阳》能光:电并网直《。。接,供给负荷《并不送?至上级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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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提【出计量?装置设置要求适应节!能管理与评》估工作?要求现行《国家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GB/T【。。 50801—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均作》出了:规定设计时宜—设置相应计量—装置为?节能效益评估—。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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