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89-2015 建标库

5.2  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

5.2.1  为节约能源,减少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除了有特殊供水安全要求的建筑以外,建筑物底部的楼层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或小区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城镇给水管网或小区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或)水量不足时,应根据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选用储水调节和(或)加压供水方案。在征得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批准认可时,可采用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吸水的叠压供水系统。

5.2.2  本条依据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第3.3.2条的规定。加压站位置与能耗也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位置设置不合理,会造成浪费能耗。

5.2.3  为避免因水压过高引起的用水浪费,给水系统应竖向合理分区,每区供水压力不大于0.45MPa,合理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

5.2.4  当给水流量大于10m3/h时,变频组工作水泵由2台以上水泵组成比较合理,可以根据公共建筑的用水量、用水均匀性合理选择大泵、小泵搭配,泵组也可以配置气压罐,供小流量用水,避免水泵频繁启动,以降低能耗。

5.2.5  除在地下室的厨房含油废水隔油器(池)排水、中水源水、间接排水以外,地面以上的生活污、废水排水采用重力流系统直接排至室外管网,不需要动力,不需要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