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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