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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生活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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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或,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水,供应:热源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5.3.2 【以燃气或燃油作【为热:源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机组!直接制备《热水当采用锅炉【制备生?活热水或开水时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不应低》于本标准表4—.2:.5中?的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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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制!热量大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宜低于—表5.?3.3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表5!.3.?3,。 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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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小?区内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管网?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且》不应大于500m水!加热、热交换—站室宜设置》在小区的《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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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仅设》有,洗手盆的建筑不宜设!计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建筑中日热水用量设!计值大?于,等于5?m3或?定时供应热水—的用户?宜设:置,单独的?热水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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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供水分区宜与用水点!处,的冷水分区同区并】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
!5.3.《7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也《可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选用:
5.】3.8?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和】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系统热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宜【进行监?测;
! 2 —对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检测—及故障?报,警;
》
【3,。 :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宜进:。行监测;《
— , , , 4 ? 装机数量大于等】于3台的工程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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