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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生活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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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或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水供应热源【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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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 以燃气或燃—油作为热源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机组直!接,制备热水当采用【锅炉制备《生活热水或开水时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不应低于本标!准表4.2》.5中的限定值【
5.】3.3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制热量大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宜低?。于表5.3.3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表5.?。3.3 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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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小区】内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管网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且不应】大于50《0m水加热、热交】换站室?宜设:置在小区的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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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仅设有洗手盆的【建筑不宜设计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建筑—中日热水用量设【。计值大于等》于5m?3,或定时供应热—水的用户宜设—置,单独的热水循环系统!
—5,.3.6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供水分区宜》与用水点处》的冷水?分区:同区并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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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也可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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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和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 1 》 对系统热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宜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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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检测及故障报警】;
】 : 3:。 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宜进行监测!;,
》
? 4 装机数量!大于等于3》台的工程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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