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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生活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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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或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水供应热源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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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以燃气或燃油作为热!源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机组直接》制备热?水当采用锅炉制【备,生活热水或开水【时,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不应低于【本标准表4》.2.5《中的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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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制?热量:大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宜《低于表?5.3.《3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表5.3.3— 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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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小区内!。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管网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且—不应大于500【m水加热、热交【换站室宜设置在【小区:的中心位置
】
5.3.5 !。 仅设有洗手盆的】。建筑:不宜设?计,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建筑—中,。日热水用量设计值大!于等于5m3或定】时供应?。热水的用户宜—设置:单独的热水》。循环系统
】
5.3.6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供水分区宜与用水!。点处:的冷水分区同区并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
5.3!.7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也可!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选用
5!.3.8《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和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对系统?热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宜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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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检》测,及,故障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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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宜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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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装机数量!大于等于《3台的工《。程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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