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 ,生活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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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能—源或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水:供应热源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5.】3.2 以—燃气或燃《。油作:为热源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机组!直接:制备热水当采用锅】炉制备生活热—水或开?水时锅炉额定工况】下热效率不应低于本!标,准表4.《2.5中的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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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制热【。量大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COP)不!宜低于表5.3.】3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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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3—.3 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W/W)
】
》。
5.3.4 ! 小区内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管网】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且不》应大于5《00m?水加:热,、热交换站室宜设置!在小区的中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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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仅】设有洗手盆的建筑不!宜设计?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建筑中日热】水用量设《计值大于《等于5m3》或,定,。时供应热水》的用户宜设置—单独的热水循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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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供水?分区宜与用水点处】的冷水分《区同区?并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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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 《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也可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选,用
5.!3.:8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监测和控制宜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系统热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宜》。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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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检《测及故障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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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宜进行监!测;
【
4 【 装机数《量大于等《于,3台的工程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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