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