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18-2014 建标库

16.4  改良土壤措施

16.4.1  深耕深松适用于耕作层薄、土壤质地为中、重壤土或黏土的坡耕地。耕松深度宜取25cm~30cm。

16.4.2  增施有机肥适用土质黏重或砂性大的土壤以及新修梯田生土熟化,宜与配方平衡施肥相结合,不同土壤通过土壤化验,确定相应施肥方案。新修梯田生土熟化也可与种植绿肥、施有机肥等相结合。

16.4.3  留茬播种可适用于采用“一年两熟小麦+秋作物”种植制度的、半湿润的华北及关中地区,残茬结合秋作中耕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