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坡面截排水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 坡面截排水工程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所处空间,可分为地面排水工程和地下排水工程。
2 地面排水工程按蓄水排水要求,可分为多蓄少排型、少蓄多排型和全排型。
3 地面排水工程中的截水沟按其功能,可分为蓄水型和排水型。
11.1.2 坡面截排水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面排水工程可用于流域治理中山坡坡面的保护,也可用于保护梯田。
2 坡面截排水工程中,北方少雨地区,应采用多蓄少排型;南方多雨地区,应采用少蓄多排型;东北黑土区如无蓄水要求,应采用全排型。
3 地下排水工程可用于东北黑土区涝渍灾害、侵蚀沟和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南方地区坡耕地实施横向垄作需进行地下排水的,可按东北黑土区执行。
11.1.3 坡面截排水工程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坡面截排水工程应与梯田、耕作道路、沉沙蓄水工程同时规划,并以沟渠、道路为骨架,合理布设截流沟、排水沟、蓄水沟、沉沙池、蓄水池等设施,形成完整的防御、利用体系。
2 应根据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自流原则选择线路。
3 梯田排水沟布设应兼顾拦蓄和利用当地雨水的原则。在干旱缺水区的山坡或山洪汇流的槽冲地带,应合理布设蓄水灌溉和排洪防冲工程。
4 坡面截排水工程布置应避开滑坡体、危岩等不利地质条件。
11.1.4 设计所需资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汇水区应采用1:10000~1:5000的地形图,并应收集治理区汇水面的下垫面情况。
2 宜收集工程附近雨量站或水文站长系列实测资料,当无实测资料时,可用当地水文手册中等值线图推求。
3 渠线布置宜采用不小于1:2000的地形图,工程布置和设计宜采用1:500~1:200的地形图。
11.1.5 坡面截排水工程与相关工程在布置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保护梯田时,梯田傍山一侧应布设截水天沟,梯田内部应沿等高线布置横向截水沟,排水沟应垂直于等高线沿纵向布置。
2 宜与蓄水工程联合布置:由坡面截排水工程截取地表径流、引入沉沙池,经沉沙后进入蓄水设施,蓄满后多余径流由排水沟排出,并与周边天然沟道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