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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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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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山、!水、田?、林:、路、渠《、村进行总体布置做!到坡面?与沟道、《上游与下游、治理与!利用、植物与工程】、生态与经济—。兼顾使各类措施相】互配:合发挥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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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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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坚持—沟坡兼治坡》面以梯田、林—草工程为主沟道应以!淤地:坝坝系?、拦沙坝、塘坝、谷!坊等工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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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坚持生】态与经济兼顾梯【田,与林草工程布置【应根:据其生产功能加强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少,。雨缺水地区》配置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多雨地区配置【蓄排结合《的蓄水?排水工?。程使梯田与坡—面水系工程》。相配:套经济林、果园【、设施农业与—节水节灌、补—灌相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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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应坚持自然修—复和人工治理相结合!江河源头区、远山边!山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自—然修复能《力合理?布置:封育及其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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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水源地应按—。生态清洁小流—域进行布置合理布】设水源涵养》林并应配置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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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山洪灾害、泥】石灾害、崩》岗灾害严重的地区】应,合,理配置防《灾减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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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城郊地》区应充分利用区域优!。势,注,重生态与景观结合措!施配置应满足—观光农业、》生态旅游、科技【示范、科普教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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