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6!.1  《一般规定 【 ?6.1.1 —。。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以】及危险程度火灾【危险:环,境包:括以下环境》 —    1  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  —   2  —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     3  】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