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
:
9.0.1 【 本条对《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作出规定
】。
》 1~3—。 厂区总征地【面积、?厂区代?征地:面,。积、厂区《建,设,用地面积《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
【 厂区总征地—面积=厂区》代征地面积+—厂区建设用地面积】
《
》 4 ?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应按其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 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 6 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和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是:有区别的总建筑面】积按建筑设计规定】计算
?。
?。。
,
? 7 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
8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
】
,
9 【 道:路停车场占地面积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道路(包括【车间引道、人行道、!停车场、回车场)】的总和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
10 ! 绿地面《积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计算《面积的总和
【
?
? 11《 :容积率?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工厂容积率和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内容是有《区别的计算工—厂容积率《时总:建筑:面积增?加了构筑物和设【备,及设施等计算—面,积当建筑层高超过8!m时该层建筑—面积按加倍计—算
—。
12 !建,筑系数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
— 13 绿】地率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
?
》14 厂区利用系!数按本规《范附录?A的有关规》定计算
】
, ? ,1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率?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0!0%:
,
,
】16 ? 围墙长度以围【墙中心线《计算:长度
】 《17 机动车停】车泊:位包括地《上、地下机动车停】车泊位必要时可分】列
《
— ,18 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地上》、地下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