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47-2014 建标库

6  厂区道路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本条为厂区道路的布置原则及功能要求。是为保持厂内交通、消防顺畅,车流、人行安全,生产运行正常以及施工、维修方便等要求制定的。

6.1.2  厂区道路网的布局应与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相结合,且宜与主要建(构)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布置,使与厂区通道及管线布置相协调,使车间、厂房引道联系方便。

6.1.3  厂区主干道宜尽量平直,贯通全厂,均匀布置。要合理分散人流与货流,使货流通畅,人流方便,交通安全。

6.1.4  厂区道路与竖向设计相协调,不仅有利于场地和道路雨水排泄,而且还便于阶梯布置的道路联系通畅。

6.1.5  厂内道路与厂外道路的衔接值得重视,应尽量使主要货流和人行进出口直通、短捷、顺畅,减少混行和迂回绕行现象。

6.1.6  厂内道路尽量正交和呈环行布置,不宜中断。当出现尽头时,本条提出设置尽端回车场及其长宽尺寸的规定要求。

6.1.7  医药企业厂内道路宜选用城市型道路结构,采用高级或次高级路面,以减少发尘量,使环境卫生整洁便于维修养护,有利于满足药品生产对周围环境的较高要求,有利于保证药品产品质量。但路面结构类型不宜过多,应根据具体要求分别选用。

6.1.8  本条是根据医药洁净厂房对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制定的。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457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