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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