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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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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