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水量、水质、【水压
】
6.3.—。1 ?本条说明如下
【
— 1 —。工艺各种用水量随着!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染色设?备、回?用水平等诸多因素有!所变化此用水量【主要:应由工艺专业经【计算确定可参照本】规范第3.5—.1条的有关规【定,
》
2 空!调补水量《应按空?调系统的循环水量确!定当空调系统较大时!空调补水量》可按循环《。水量的0.》3%~0《。.5%确定》;当空调系统—较小:。时空调补水量可按循!环水量的《1,%~2%确定
!。
5 ! 工厂自备给水净】化,站的自用水》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一】般按给水量的5%~!10%计算》
— ? 6 工厂的【消防用水量》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等:有关消防规范执行】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常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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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工厂内?宿舍、食《堂等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工!厂内:蒸汽锅炉的》额定出口《压力一般小于或等于!2.5MPa—(表压)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的规定杂用!水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 0110》7等:的用水要求》洗毛和染整》用水水质要求应满足!表3.5.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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