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水源与—水处理
》
?
6.》2.1? :。水源选择《应,。根据:当地水源情况、城镇!与工业企业规划、】供水:规模、?。水质及?水压要求等条件【。经,经济比较后确定
】
:
6.2.2 !。 水源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量、水质应满【足生产、生活要求】;
《
— 2: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的:年保证率宜》为90%《~97%
》
《
《 3: :采用城镇自来水【为水:源时严禁与工厂【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
6.2.—3 水源水质【。无法直接满足生产】、生活要求时应【采取水处《理措施水处》理设:施和工艺应》根据原水水质—与生产、《生活对水质的要求】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