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办法
?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
第181号
! 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办,法已经省政府—2015年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娄,勤俭
》2015年》3月18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科技成果是—指技术先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促进建设领域科技发!展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 :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是指通过发】布目录公告、组【织实施?示范工程、》培,。训,。指导、?咨询服务等活—动把建设科》技成:果应用于建设行业全!过,。程的活动
【
》第四:条 推广《应用建设科技成果】应当遵循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自愿选择与强】制推广相结》。合的原则
】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
?
: 第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应当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市场主体和【市场主?体的选择权做—。好服务工作
!
: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定期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以下称技术公—告)
! 技术公告应—当包括推广应用【或限制?。。、禁止?使用的技术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指标》、适用对象》、适:用地:域范围以《及,适用起止时》间等内容
】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公告的!要求:配套制定发布陕西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以下称】。推,广项:目)
【 推《广项目应当包—括科技成《果名称、适用范围和!技术依托单》位,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技术公告【。时,应当向有关单位【征集建议案组织专】家,论证后发布
—
— 发布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应当有新的替!。代技术替代技术应】。当是技术公告中【确定的技《术领域、《类别
《 ,
: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技术:公告内容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修订相关地方【标准、定《。额组织修编相应【的,标准图集
】
,
, 第十三条 【对节能减排、—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有重大?作用的?建设科技成》果在技术公》告中一并发》布并强制推广应用】
】强制性推广应—用的建?设科技?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及时组织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采用技—术公告中推》广应用的建设科技成!果,
(!一)保障性住房项目!;
:
: (二【)各类专项》试点、示范工程;】。
— (三《。)申报?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的建设项目;
】
— (四)政府投资的!其他建?设,项目
?
:
《 第十五条》 城乡规划》、公用?。事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等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采用推广《应用的建设科技成果!严格执行限制或者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相关规—定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范围】应用限制使》用的技术《或,者产品不得》。应用禁止使用的【技术或者产品
【
? ? 对技术公告—限用和禁用的技术】或者产品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将其列入审查、】监督内?容
】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选择适宜的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试点示《范和产业《化基地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公告内容!适时组织推广—会、演示《会和展览会》等做好建设科—技成果?推广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利用【。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 ,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作为建设教育培训!的内容?规划、设计、监理、!施工、?房地产?、市政公用事业【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接受专!业继续教《育、职业《(执业)《资格教育培训时【应当将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
【
第二十一条 !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机构!。的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 第二?。。十二条 鼓》励建:。设科技成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获得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对于获得—。知识产权《的建设科技成果其】推广:应,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提供虚假或者不【实信息未按》。技术公告应用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应当—依法纳入信》。用体系不良记录【向社会公开》
》。
: 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建设领【域内使用落后技【术的项目和企业进行!投诉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
《
第—二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按规定发【布技术公告》和推广项目的—;
!(二)收受相—关单位礼物或者吃】请,的;
】 (三)》对投诉?举报查处不力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相关:单,位不执行强》制推广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城乡:规划、公用事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等企—事业单位超越范围使!用限制?技术或?。者应用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二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单!位作出2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