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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盘—锦市人民政府令【 》 第4?5号: :    【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7—月4日盘《锦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蹇彪》 ,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 ?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基本—烈度6度)》以上区域的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下?。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抗震设防— :   —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震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住建、发改、经信!、,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本办】法的规定与地震【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抗震设防要求纳入!盘锦市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地震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参》数的给定《。抗震设防参》数意见作为》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土地规划、》招投标管理、施工图!审查的技《。术要求? : , 第六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和实—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建设工程《所在地地震主—管部门?验收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抗震设防要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将建设《工程交付使用— —第,七条 一般》建设工程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要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一档取值】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不作调整 【 第》八条:。 一般建设工程(】不在:地震小区划之内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辽宁部分)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辽东湾新区在地【。震小区划之内的【。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千米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按—复核结果进》行设防?;,不实:行复核的按高值一侧!参数进行设防—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后1》0日内?将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报地震主—管部门备案 【。 : 第九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按照?省发改委、》经委、地震局关于发!布,。辽宁省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范!围及其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0:7]691号—)执行 《 《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建、发改、经】信、:规划等?项目批?准部门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具体事?项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 !。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