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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 盘锦市人民政府】令 《 第45号 !。   — ,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7,。月4日盘锦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 市:长 蹇彪 !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 , ?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基本烈度6】度)以上区域—的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下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抗震设】防, 《  ?。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震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住建、发改、】。经信、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本办】法的规定与地—震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抗震【设防要求纳入盘锦】市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地震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参数的给—定抗震设防参—数意:见作为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土!地规划、招》投,标管理、施工—图审查的技术要求】 》 第六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和实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建【设工:程所在地地震—主管部门验收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抗震设防要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将【建设工程交付使【用 【第,七条 一《。般建:设工程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要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一—档取值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不作调整 【 ? 第八条 —一,般建设工程》(不在地震》小区划之内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辽宁部分)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辽东湾新区》在地震小区》划之内的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千米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按:复核结果进》行设防;不实行【复核的按高值一侧参!数进行设防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后10日内—将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报地震】主管部门备案 】 : 第九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按—照,省发改?委、:经委、地震》局关于发布辽—宁省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范围及!其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07]691号!)执行 【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建!、发改、经信、规】划等项目批准—部门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具体】。事项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 《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