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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 盘锦市人【民政府令 》 第45】。号 【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7月4日—盘锦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 市长 】蹇彪: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 ,。 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基本烈度6》。度)以上区域—的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下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抗震设防【 —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 】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震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     》住建、发改、经信】、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本办—法的规?定与地震《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抗震设防要求纳入!盘锦市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地震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参数的给定抗震【设防参数《。意见作为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土—地规划、招投标【管理、施《工图审查的》技术要?。求 ? 第六—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和实?。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建设工程!所,在地:地震主管部门—验收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抗震设防要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将建设工程交付!使用 【 第七条 一般【建设工程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要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一《档取值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不作调整》 《 , 第八条《。 一般建设工程(不!在地震小区》划,之内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辽—宁部分)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辽东—湾新区在地震—小,区划之内的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千米】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按复核结果进!行,设,防;不?实行复核的按高【值一侧参数进—行设防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后1?0日:内将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报》地震主管部门—备案 【 第九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按》照,省发改?委,、经委、地震局关】于发布辽宁省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范围及其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07]?691号)执行 】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建、发改、经信、】规划等项目批准部门!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具体事项【。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 》。 ?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