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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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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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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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业经2—0,13年?7月4日盘锦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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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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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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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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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和辽宁【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震:基本烈?。度6度)以上区【域,的建设工程(—含,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下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实施抗】震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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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必须达到!的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技》术指标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震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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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发改、经信、】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和《本办法的规定与地震!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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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抗震设防—要求纳?入盘锦市建》。设工程管理程序【地震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参数的给《定抗震设《防参数?。意见作为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土》地规划、招投标管】理、:。。施工图审查的技术要!求
【第六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和实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建设?工,程所在地《。。地震:主管部门验收—。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抗:震设防?要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将【建设工程交》付使用
!第七条 《一,般建设工程中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要高—于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一档取值》反应谱特《征周期值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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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一般?。。建设工程《(不在地《震小区划之内的)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辽宁—部分)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辽东湾】。新区在地震小区【划之:内的: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位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千米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行】地震动参数复核的】按复核结果进行设防!;不实行复》核的按高值》一侧参数进行设【防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施工许《可证后?10日内《将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报地震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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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按照省发》改,委、经委《、地震局关于—发布辽宁省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范围及其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07—],691号)执行【
第十】。条 重大建设工程】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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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建、发》改、经信、》规划等项目批准部】门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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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震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具体】事,。项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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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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