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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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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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水暖【煤炉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及要求》见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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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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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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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台?炉具:经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
7.3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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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3.1 !型式检验《包括出厂检验、【热性能试《验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
》
《 7.3.2 !型式检验机构应【经,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具有相应检测资【质
—
7.3】.3 型式检【验结构应提供正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的:每个项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可抽》双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如仍有不合【格项时则认为该【批民用水暖煤炉不】合格
! 7.3.【4 : 民用水暖煤炉【。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 ?。 a)【批量生产的产品每】2年:应进行一次;
!
?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
】 c)新产!品和该型产品—正式投产时》;
【 》 d)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 —。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