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技术要求
】。
,
5.1 —基本要求
!
, :。 :5.1.《1 结构
—
】 炉—具结构应设计合【理、密封性好、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
,
:
,。
5.1.!2, 外?观
【 《 ? 造型美观》表面光洁无毛边【毛,刺
! 5.《1,.3: 辅机附》件
《
:
!炉具的辅《机、附件应》符合国家相应—的,。产品标准
【
5】.,1.4 安—全,装置
! 《 , 5.1.—4.1 炉具【应装设爆《破片
》
! 5.1.4.2! 爆破压力不【应超过0.2MPa!排放孔内《径不应小于25【mm
—
? , 》 ,5.1.4.—3 ?爆,破片应?符,合GB 56—7的规定
—
5.2【 热性能》指标
】 5.2.1! 额?定供热量不》小于标称值
—
】 5:.2.2 》 热:效率ηη≥65%
!
?
5【.2.3 —若具有炊事功—能其炊事火力—强度Pc烟》煤Pc≥《1.5kW无烟煤、!。型煤Pc≥1.【0kW
! 5.2【.4 封火能力】应,大于10h
—
《
5:.3 炉具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炉具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
!
!
5.4 【制造要求
!
》5.:4.1? 铸造件应—表面光洁无》。裂,纹,、,气孔、砂《。眼等缺陷
—
》 5.4.2】 焊接件应—平整、均匀无—烧穿、夹渣、—气孔、未焊透等缺陷!
》
,。 : 5.4.3 】 ,冲压件应无》裂纹:、起皱、飞边、毛刺!等缺陷
! 《5.4?.4 钣金件【表面应平整无—裂纹、皱褶、凹凸等!缺陷机械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等缺陷
—
? : 5.4.5 】 铆接件应牢—固铆钉应无松动【。、歪:斜
?
》 5《.4.6 炉【体外壁面应做—防锈处理防锈层应防!水并不?。易脱落
《
》 5.4.】7 ?吸热水套《使,。用铸:铁,时,壁面厚度不应小【于4mm;使用碳】素钢时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不应小于【3mm非受热面钢】板的名义厚度不应】小于2m《m
! 5?.4.8 吸【热水套内部应—保证足够《的循环?水流:通截面积吸热—水套夹层宽度(【。吸热水套的内外壁】之间:的净距?)应符合《表2规定
!
【 : 5?.4.9 炉瓦】(胆)应耐高—温、无残缺其尺【寸、形状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 5.4《。.,10 隔》热和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
—5.4.11 】每,台炉具应按6.4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且无【。泄漏
》
,
5.】4.1?。2 炉《具的进、出水管通】径见表3
】
:
5.】5 安全使用要求!
,
?
5.5!.1: 民用水暖煤【炉严禁安《。装在卧室内
【
】5.5.2 民用!水暖煤?。。炉应装设烟囱并【通,往,室外并应《保,持室内空气》通畅禁止在烟道内安!装任何?形式的挡《板
:
:
》 5.5.3 !膨,胀,水箱的水《位应不低于其高度】的三分之一水—量不足时应及时【补水:
— 5.5.】4 采暖》循环水不应用—于其他用途》
《
》 5.5.5 民!用水暖煤炉》冻结时严禁点火启】。动
:。
【 5.5》.6 采暖系统安!装按N?Y/T 《1703的规定【进行
【
5.5】.7 配》有电器装置的民【。用水暖煤炉应有【安全用电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