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和第—三方监测行为防【范工程风险确保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和第【三方监测《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第三】。方监测活《动,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勘【察是:指岩土工程勘—。察和专项《降水:。工程勘?察
深基坑!工程:设计是指深基坑【支护设计和专项【降水工程设计
!。 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是指在】深基坑降水、开挖】、支撑?过,程中为保证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由与—深,基坑工程《参建单位无利—害,关系的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量测和监视工!作
第五条 【根据我?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我市深】。基坑工程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深基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h≥1!4,m;
》。 二级《深基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8m≤h<14!m;
三级!深基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5m≤h!<8m
第六【条 在本市》从,事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从事:一级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并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二》)从:事二级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三)从】事三级?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七》条 在本市从事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从事一级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 (二《)从事?。二级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 , (三)从—事三级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八条— ,在本市从事深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从》事一级?。深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二)从事二》级,深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从,事三级深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九条 深基坑【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 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的技术、外业、!试,验人员应当》经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
《第十: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第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从事】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的人员应当】经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
—第十二条 外—地进:。津单位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和第三方监】测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其项目负责人—还,应当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相应【等级: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 深:基坑工程勘察文【件,应当:根据工程周边环境情!况并结合岩土—条件分析工程—与环境的相互影响】提出工程周边环境保!护措施对《于特:殊地质条件应—。。当提出专项勘察意见!
第十四条 【一,级深基?坑工程应《当根据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专】项降水工程勘—察并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 (一)查明地下水!的赋存状态》和各含水层》的分:布规:律、补给条》件和水力联》系;
(二!。)分层提供水—文参数主要包括地下!水位、渗《透系数、影响半径等!;,
: (《三)评价《地下水对结构物的】不良:作用:;
? (四》),。分析降水工程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地:下水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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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施工中发现土层【与勘察文件明显不符!或工程结构体—系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勘察单位进!行补:充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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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影响范围—内的:地铁、?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主》体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进行编制并明确以下!内容:
?。 , (:一)周围环境保护】和,避免损?害相邻设施的—技术措施;
— (》二)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监控报警值及超出】监控报警值的处理】措施;
》 ?。(三)施《工组织、开》挖工序和监测—的具体要《求;
— (四)拆撑、【换撑满足的条—件;:
》(五)?支护设计时限和【超过:时限后采取的措施
!
第:。。十七条 一级深基】坑,工程应当根据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专项降水工程设计】并,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 (》一)降水排水设计】包括井点布置—、井点结《构、降深控制—、封堵?等;
【(二)?降,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分!析;
— (三?)地下水动态—监测和沉降监测要】求;
《 (《四)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深基坑工》程监测的起止时间设!计有要求的应当按设!计要求确《定一般从基》坑降水前《开始到土方回填至现!场地坪或停》止降水后结束因基坑!施工造成地铁—、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变形—的监测时《限应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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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深基】坑工程监测记录应】。当,全面规范、数—据,准确监测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计!算整理分析提—出合理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
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的地质【及周边环境》复,杂或突发《台风:暴雨:及其它自然灾害的监!测,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观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加大观测频!率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包》括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计算:书等在内的》深基坑?工程支护结构—设计方案报送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其中一级深!基坑工程还应当报送!专项降?水设计方案》和第三?方,监测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论证不【合格的不得报—送施工图审查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一级深基—坑工程岩《土勘察实施监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进行勘察前对相邻地!铁,、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设施的现状以及】。同时进行《的相邻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单位:
? 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
第二十《四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条《件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变更深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十五《条 一、二》级深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报【送具有超限高层【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三级?深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报送?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组织勘察和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和监测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交底
! , 勘察《设计文件《。交底应当重点说明勘!察,、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内》容形成?文字记录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 一、二—级深基坑工程在基】坑开挖和《降水期间实行勘察】设计单位技术人员驻!场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二《十八:条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深基坑工程【验收
第二十九】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落实设计文—件中提出《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设计处《理措施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降低技》。术标准
第—三十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测方案和技—术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理
— 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三十二】条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督管理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第三方监测等—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