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和,第三:方监测行为防范工程!风险确保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和第三方监测—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和第三方监—测活动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勘察是指《岩土工程《勘察和?专项降水工程勘【察
深基坑!工程:设,计是指?深基坑支护设—计和专项降水—工程设计
》。 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是指《在深基坑《降水、开挖》、支撑过《程中为保证深基坑】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由与深基坑工程!参建单位无利—害关系的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量测和监—视工作
第五条 !根,据我市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我,。市,深基坑工程划分为三!个等级
《 一级深【基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h≥《14m;
!二级深基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8?m≤h<《1,4m;
《 , 三级》深,基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5m】≤h<8m
第】六,条 在本市从事【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从事一级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并》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从事二—级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三)从事三】级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七条 在本!市从事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从事一级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 (二)从事二!。级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从事:三级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八条 在本市【从事深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从事一!。级深: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并具《有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从事二级深】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 (三《)从事三级深基坑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具?有,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九,条 深基坑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 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的技术、外业、】试验:人员应?当经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
第十《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第?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深基?坑工程实践经验
!。 从《事,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的人员应当经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
第?十二条 外》地进津单位从—事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和《第三方监测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其项目!负责人还应》当具有在《本,。市主:。持三项及《以上相应等级深【基坑工程的实践经验!
第十三条 深基!。坑工程勘察文件应当!根据工程周边环【境情况并结合岩土条!件分析工程与—环境的?相互影响提出工程周!边环境保护》措施:对于特殊《地质条?件应:当提出专《项勘察意见
【第十四条 》一级深基坑工程应当!根据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专【项降:水工程?。勘察:并,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查明地下水】的赋存?状态和各含水层的分!布,规,律、:补给条件和》水力联系;》
, ? (二)分》层提供水文参—。数,主要包括《地下水位、》渗,透系数、《影响半径等;—
: (三)评价地!下水对?结构物的《不良作?用;
【。。(四)分析降水【工程对支护》。结构、周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地下水《控制方案
》
第十五条》。 施:。工中发现土层—与勘察文件明显不符!或工程结构体—系,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原《勘察单位进行—补充勘察
第【十六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应当】根据地质情况基坑】影响范围《内的地铁、》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周边环境主体!结构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进:行编制并明确以下】内容
(一!),周围环境保护和【避免损害相邻设施的!技术措施;》
(二)】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监控报警!。。值及:超出监控报》警值的处理》。措施;
【 (:三)施工组织、开挖!工序和监测的具体要!求;
》 (?四)拆撑、换撑满足!的条件;
【 :(五)支护设计【时限:和超过时限》后采取的措》施
第十七条 一!级深基坑工》程应当根据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专项降水工程设】计并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降水排水》设计包括《井点布置《、井:点结构、降》。深控制、封堵等;】
(二【)降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分析;—
(三)】地下水动态监测和沉!降监测要《求;
【(四)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深基坑工程》监测的起止》时间设计有要求的】应当按设计要求确】定,一般从基坑降水前】。开始到土方回填【至现场地坪或停止降!水后结?束因基坑施工造【成地铁?。、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变形的监测【时,限应:当延长
第十九】条 深基坑》工程监测记录—。应当全?。。面规范、《数,据准确?监测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计,。算整理分《析提出合理意见并报!送建设单位
第二!十条 深基坑工程】的地质及周边—环境复?杂或突发台风—暴雨及?其它:自然:灾害的监测》单位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和周《围,环境:的观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加大】观,测频率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包括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计:算书:等在内的深》基坑工程支》护结构设计方案报送!天津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进行专家论证【其中一级深基坑【工程:还应当报送专—项降水设《计方案和第三方监】测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或】。论证不合格》的不得?报,送施工图审查—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一级深基坑工程岩土!勘察实施《监,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进!行勘察前对相邻【。地铁、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设施的现状以【及同时进《行的相邻《。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单位
】 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深基坑工程设计】条件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变更深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十五条 一》、二:级深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报送具有超》限高:层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三【。级深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报送《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组织勘察和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和,监,测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交底
《 勘察设计文件!交底应当重》点说明勘察、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内容形?成文字记《录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
第二十七条 一】、二:级深基坑工程在【基坑开?。挖和降?水期间实《行勘察设计单位技】术人员驻场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二十八条】 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深基坑工《。程验收?
第二《十,九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落?实设计文件中—提,出的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设计处理措施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降低《技术标准
第【三十条? 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一条 深基】坑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测方》案和技术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理
—。 监理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三十【二条 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第三方监】测等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