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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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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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建招标[20—15:]298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建设工?。程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受理、处【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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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 》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受理、处理委】托,区(: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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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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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统称“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异议答复!时间不计算在—内
《 前款【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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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依法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根据?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投诉人》。。认为招标《人的答复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答复的《可依:法提起投诉
【 ? , 异议《情形及处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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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第七条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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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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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 ?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对依法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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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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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被,投诉人为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一般由负责监管】该工:程的投诉处理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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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投诉应当由上一!级投诉处理机构处理!
】市级:投,诉处理机《构收到应当由区(县!。)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的投:诉可以转交》处理也可以会同区(!县)投诉处理机【构共同?处,理或者?。直接处理
! 区(县)【投诉:处理机构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投诉》不受理?、受理?后不及?时,处理、处理》不正确的市级—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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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投诉处理—机,构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3日内进行【审查不符合投诉【处理条件的应—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对】符合投诉《处理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书面告【知投诉人投诉渠道;!对于符合投》诉处理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正式受》理
【 :第,十条 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认?为,投,诉事项一《旦成:立将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损害《时可责?令招标人《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招标人应当】按照要求立即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在投诉处!理机构作出恢复决】定前不得继续该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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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活动《暂停后?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投标》有关期限同时—暂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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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投诉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投诉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借阅、扣—。押、销毁《等对于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予《以保密也不得将投诉!事项透?露给与投诉无—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 投诉人、—被投诉人及与投诉】有,关的其他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要求对于所接】触到的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信息》应当保密不》得,翻拍、泄露、—篡改、销《毁和隐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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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利》害关系的;
! (二)【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三)?。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定代表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 (四)超】过投诉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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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诉事项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六)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七)投诉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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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投诉人不得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或者以非法—手,段和渠道获取的证】据,材料提?出,投诉: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也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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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投诉处理机构可】就投:诉事项向被投诉【人提出质询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质询《后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被:。投诉人为多人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分别就!。投诉事项向被投诉】人提出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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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投诉处理—。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 —。调查内容和证—据取:证应当制作笔录;】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审核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逐页】在笔录底部和—涂改处签字》。确认;被调查人拒绝!签字的调《查人:要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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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 , 《举行质证《前应当将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质证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主持:投诉人、被投诉【人,应当对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进】行说明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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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质证并制作—笔,录,
: 》 (一?),投诉人就《提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和主张进行陈述】并出示证据被投诉】人就: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 (二—)被投诉人就—提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和主张》进行答复《并,出示证据投》诉人:。就被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 (三?)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分别作最后陈述】
】投诉处理机构调查收!集的证据可在质证】时出示听取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情况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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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投诉》人为两人及以—上投诉事项诉求【及主张相同或—。者投诉人为同一人就!同一事?项,。提出多个诉求及【主张投诉处》理机构可合并处【理投诉统《一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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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的由投诉》处理机构驳回投【诉并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投?诉人责任
【 《 (一)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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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
—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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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 投诉—人虚假?投诉、恶《意投:诉给其他当事人【造成工期延》误、投标保证—金冻结以《及因:投诉产生《费用:支出等经济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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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证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出处罚
!。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处:。理投诉而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后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招【标人恢?复,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十】三条 负《责投诉处理的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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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投诉】人、:被投诉?人等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一)!对投诉处理机构依法!进行的调《查不予配《合拒绝提供》、隐:匿有关材《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
】 (二)拒不】执行投诉《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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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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