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西宁市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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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号
》 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6月26—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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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张晓容—
:2015年7月1日!
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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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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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 , 抢险、》救灾:以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和农民自【建住宅等建设施【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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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
— : 城管、环》保、公?安、交通、》园林、卫生计生、质!检,、,安监: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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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气、供热、】给水、排水、—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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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 (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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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文—明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建【设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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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并】作,书面记?录
】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审查!文明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相关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审核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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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文:明施工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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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处【
—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标,牌标牌内《容应当全《面,、准确
! 第九条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佩戴工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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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规定:
— (一)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等硬质!材料使?用砖基础进行—加固:提倡采用新型环【保材料制作》围挡;
【 (二)【。市区:主次干道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围挡其他《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围挡需通行车!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的围挡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
》 (三)!市区:范围内的围挡应【当进行美化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围《挡顶部应当采取亮】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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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挡应当定期检查!、清洗保持牢—固、整洁、美观
! —不能设置封闭式【围挡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设置移】动式围挡《并设置警示标—识;房屋建筑工程】进,入室外配套工程施】工阶段需拆》除原有围《挡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施工单位【设置临时围挡—。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治噪声措施》
? ? (?一)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 :
【。 (二)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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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考、高】考及重大活动日等特!殊,时期禁止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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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下【列防尘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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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现】。。场应当定期洒水降尘!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
【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和工地》内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场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持《平坦、整洁;
! (—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保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当进行冲》洗不得使废水、泥】浆流到施《工现:场,外;
—。 (四)【房屋:建筑工程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在建建《筑物实行封闭—并保持?其清洁完整;
! 《。 (:。五)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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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空气污染预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发布空气污—染,黄色预警时除省、】市重:点,工程以外停止—所有施工现场的【土方作业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停止【建筑渣土清运—工作城区《内所有施工现场采】取全:面,覆盖、全《天候洒水降尘措施;!
— : (:二)发布《空气污染橙》。色预警?时停止所《有施工现场的—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渣土清运工》作城区?内所有施工现场【采,取全面覆盖、全【天候洒水降》尘措施;
!。 (》三)发布空气污【染红:色预警时《停止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采取全【面覆盖、洒水降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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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物料的《堆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施工现场!堆放易产生扬—尘工程物料》的堆放高度应当【低于围?档高度并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 (二》)施工现场》所用各种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和,构件、配《。件等应当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划定的位置】或,者,种类、规格有序【放置并挂设标识【牌;
【 (三》)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其使用!、存储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施【工现:场物料存放应当【采取防火、防腐蚀、!。防雨:措施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进行!渣土处?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抑尘网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 (二)!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泄漏!、,洒落;
》 《 , (三)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应当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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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强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遮蔽措《施避免光《照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
! 第十七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占用道路、公—。共空间和出入口【的设置?应当依法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需限制车辆行驶或!者实行?交通管制的》应当依法《报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交通设《施,规范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诱导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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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停水、停电、—停气等可能影响施】工现:场周围?单位:和居民的工作—、生活时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报有关单位批准并】按照规?定发布通告因施工导!致突发性停水、【停电、停气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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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烟煤、木竹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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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不!得设置在施》工作业区内办公、生!活用房?。与,施工作业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生:活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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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宿】舍,用房:。的防:火等级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且不》得超:过16?人,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卫生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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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宿舍内》不得随意拉》接电线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 (三)职工食!堂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
(!四):。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设《施;
! (五)设立独立】的淋:浴,室和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职工学习!娱乐室或《者职工学校;
【
: (六)】按,照规定设立》水冲或者移动式厕】所,并有专人负责—冲洗: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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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按照规!。定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应当在》通车前半个》月内)拆除现场围】挡和临时设施清除】场内余留《。。物料和?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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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指导、培训和服【务,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建设工地《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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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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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查处违反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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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施工活动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处理确】有违法行为的—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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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信用评!价,制度并纳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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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法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诚】信信:息,记录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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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编制》文明施工方》案的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并作书《面记:录,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牌及—门卫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未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和工地内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处理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五)施工现】。场,出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排水不畅造成大!面积积水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六):在施工现场进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七)未按照规!定堆放物料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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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一条 建设!、施:工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且不】按,照,要求进?行,改正的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记》录并予以公》布,
—。 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受到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停工—整改处罚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优,质工程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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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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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西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 8月1日起【施,行2002年—2月:1日颁布的西宁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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