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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 西:宁市人民政府令 ! 《 第14【0,号  《。   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6】月26日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 市长张晓容 【 2015年7月1!日 西宁》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     抢】险、:救灾以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和农—民自建?住宅等建《设施工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 !     城【管、环保、公安、交!通、园林、卫—生计生、质检、【安监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工作》     电!力、供气、供—热、给水、排—水、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 【。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  :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   (《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 第六条】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相关工作》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   《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文明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建设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并作书面记录】 第!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审查文明》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相关!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审】核,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文?明施工?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建设单位【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处 》 《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标牌标牌内容!应当全面、准确【 ? 第九【条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门卫室建立【门卫值守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佩戴工作卡! :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规定 —。    — (一)《围,挡应当采用彩钢板等!硬质材料使用砖【基础:进行加固《提倡采用新型环保】材料:制,作围挡;《     (!二)市区主次—干道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围挡其他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围挡需通】行,车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置的围】挡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 !     (三)】市区范围《内的围挡应当—进行美化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围挡顶部应》当采取亮灯措—施;  【   (四)围挡应!当,定期检查《、清:洗保持?牢固、整洁、—美观 —    不》能设置封闭》式围挡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设置移动》式围挡并设》置警示标识》;房屋建筑工程进入!室外配?套工程施工阶段需】拆除原有围》挡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施工单?位设置临时》围挡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治噪声措施 【 ?    (一)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 】  :  (二)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   《  :(,三,)中考、高》考及重大活动日【等特殊时期禁止易】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 ,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下列防尘降】尘措施  】   (一》)施工现场应当【定期洒水《降尘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 》 :   ?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和【工地内?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场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持平坦、整—洁;    ! (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保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当进—行冲洗不得》使废水、泥》浆,流,到施工现场外—。;   【 , (:四)房屋建》筑工程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在建建筑物!实行封闭并保—持其:清洁:完整:;   【  (五)》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空气污》染预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发,布空气污染黄色预】。警时除省、》。市重:点工程?以外停止所有施工】现场的土《方作:业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停止建筑渣!土清运工作城区【内所有施工现场采取!全面覆盖、全—天候洒?水降尘措施; 】     (二!)发:布空气污染》橙,色预:警时停止所有施工现!场的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渣土清】运工作城区内—所有施工现场—采取全面《覆盖、全天候洒水】降尘措施;》 ,    【 ,(三)?发布空气污染红色预!警时停止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市区内所有施—。工现场采取全—面覆盖、洒水降尘措!施 【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物料的堆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施工现场!堆,放,易产生扬尘工程物料!的堆放高度应当低于!围档高度并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  (二)施工【现,场所用各种》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和构件《、配件等应当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划定的】位置或者种类、【规格有序放》置并挂设标识牌;】 :     (三)!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其使用《、存储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施?工现场?物料存放应当采【取防火、防腐蚀【。、防雨措《施 ?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进行渣土处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抑尘网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  (二)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泄漏、洒落!; 《   ?  (三)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应当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 :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强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遮蔽措】施避免光照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 ? — 第十七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占【用道:。。路、:公共空间和出入口】的设置应当依法【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需限制车辆】行,驶或者?实,行交:通管制的应当依【法报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交?通设施规范》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诱:导设:施 《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停水、》停,电、停气《等可能影响施—工现场周围单位和居!民的:工作、生活时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报有关单位批准【并按照规《。定发布通告因施工导!致突发?性,。停,水、停电、停气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相关单位报—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 !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烟煤、木—竹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不【得设置?在施工作业区内办】公、生活用房与【。施工作?业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生活用》房 ? , ?。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宿】舍用房的防火等【级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且不得超》过16人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卫生等要求【; 》    《(二:)宿舍?。内不得随意拉接电线!。不得使用明火—取暖; 》   《  :(三)职工食—。堂,。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 【     》(四)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设《。施,;,。     (!五):设立独立的》。淋浴室和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职工学习》娱乐室或者职—工学校; 】    (六—)按照规定设—立水冲或者移动式厕!所并有专人》。负责冲洗《和消毒;《    【。 (:。七):。按,照规:定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市政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应当在通】车前半个月》内)拆除现场—围挡和临时设施清除!场内余留物料和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指导、培训和服【务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建设工?地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第二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查处》违反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施!工活动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并处理确有违—法行为?的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 : 第—二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信用评价制度并纳!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 —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记】录 《。 ?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法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诚信—信息记录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未:编制文明施工—方案的处以一千【元的罚款;》    【 (二?)未按照《。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并作书【面记录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标牌及?门卫: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四)未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和》工地内?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场地!进行硬化处理—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五!。)施工现场》出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排水不畅造成—大面积积水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六)在施工现【场进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七【)未:按照规定堆》。放物料?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八)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一—条 :建设、?施工等?。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且不按照要求进行】改,正的:或者逾期《未改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记录并予—以公布 》    》。 ,。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受到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停,工整改处罚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和【优质工?程的评选 ! 第《三,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西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 8月1日起】施行200》2年2月1日颁布的!西宁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