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
【沈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业经:201?2年10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海波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沈阳!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法律、法规》、规章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
?
: 第四条《 市和区、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外经、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六条 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 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编制安全条】 件论?证报告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建设项目内【在危险和有害因素】及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 (二)建》设项目与周边—设施:(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响;【
—(三:)当地自然条— 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
!
? (四)其—他需:要论证的内容
【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对下列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 ? (一)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含监!控,化学品、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和农药)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三)钢铁、》有色冶?金行业的建设项目】;
【(四)粮食》、饲料?、塑料及木材加工等!生产过程《中能:。够产生?爆炸:性粉尘的建设项【目;
《 (五)造纸!及,。纸制:品业、?塑料制品业和橡胶制!品业等存在》重大火灾危险性的】建设项目;
! , (六)涉及化【。工成套设备易—燃、有毒有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大型【。供暖和发电锅炉及管!道,的建设项目;
【
? (七《)生产、使用毒害性!物质且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为《Ⅰ、Ⅱ、Ⅲ》级的建设项目;【
: (八)【火灾危险性为—甲、乙?、丙:类厂房和仓储—及涉及甲、乙—类生:。产场:。所的建设项》目;
— (九《)其他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
【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安全预评》。价,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应当将【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设计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 (?三)建筑及场地布】置;:
(【四)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
(五)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 (六)可能—。出现: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
? (七)属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 (八—)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 ,。 (九)结论—和建议?;
? 《(十)?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
,
,
第十条《。 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 (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
!(二)安全预—。评价报告;
】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指派有关人员或【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核?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核书
第【十一条? 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开工【建设
】(一)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
【 (二)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的;
【 (三)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且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
》 (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第十三条— 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 (一)建设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材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的;
!
? (?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
: (三)—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且可能引!起安全问题的
!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五,条 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评价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设施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
》(一)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核书
【
第十七条【 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验收不予—通过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一)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
(【二)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合格》的;
》 ?(三)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
(四】。。)安全设《施,竣工:后未:进行检验《、检测的;
—
, (五)【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 件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
(六】)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的;
】 (七)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 (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
【。 : (九)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向原—验收部?。门,。再次申请验》收
第十八】条 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项目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或者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与!。此有:关的行政《许可: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就开工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报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材料?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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