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 对!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虽有国家或行业】标准但规定》不具:。体、需要且具备条件!在全省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一):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含安装)、验收!等,专用的质《。量要求;
】 (二)地—方性:工程建设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
》(三)地方性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 (四)地》方性工程建设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 :(五)地方》性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的技术要求;
】 ,。 (六》)全:省需要?控制的其它》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
第十二条》 列入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生产和建!设的实?践经验;
! (二)相应的科研!成果:经过鉴定或评—。审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 ,(三)产品类的应】用技:术标准原《则上省内的生—产企业不少》于一家;
》
》(四)?编制:单位已落实》
第十—三条:。 制: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从全省《工程建设实际出发】以实践经《。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综:合,成果:为,依据密切结》。合本:省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合理利用资源—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程【序一般包括立项、编!写、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 ? (一)立》项阶:段由:编,制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计划申请表【报省建?设厅审查同意后【由省建?设厅下达《编制计?划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
》 ?(二)编写》阶段一般包括—编写编制大纲—。、编写?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征求意见—三个阶段编制大纲应!包括标准章节—、需:要,调查研?究,的主:要,问题和测试验证的】项目、进度计划【、编制组成员及分工!等内容编制组根【据编制大纲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和测试验证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或有分歧的问题【编,制组编写完》征求意见稿及其条】文说明后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对?所征求?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整理后形成》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
】
》(三)送审阶段编制!组将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报送》省建设厅《审查同意后省建【设厅以会议形式组】织专家审《查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包,括会议概况、—送审稿?。中的重点内容及分】歧较大问题的审查意!见、标准送审稿【评,价意见?、会议?。代表名单等
! (四)报批阶段!主编单位根据会议】纪要认?真组织修改形成【报批稿后报》省建设?厅审批?
?
第十五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行业标准《。相抵触地《方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对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经建?设部确认后》可作为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第!十六条 《标准:编制单位应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水平《。能组织解决标—准编制中《的主要技《术问题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写】和出版印《。。刷应:符合建设《部,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省建设】厅统一编号》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顺序号和年号】组成表示方法如下
!
, D》BJ1?3 □□□ □!□□□
》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代号 顺序号【 - 年号
】。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在批准发【布,30日?内由省建设厅报建设!部备:案标准出版时将省】建设厅的标准批【准发布文件和建设部!的标准?备案函印在标—准文本上备》案号印在标准封【面上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情况适时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对复审后需要修】订的标准应》当及时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