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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鸭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城市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内!使用自?来水和自《备水:源供水(农业用水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城!市,用水:遵,循“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  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 , 第五条】。 鼓励各《相,关部:门和用?。水单位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节—水意识;《开展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 第二章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市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及城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市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及年度】计划 《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计划的》同时应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节,约,用水计划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城—市用水、《节水计划下达—到,用水单位各用水单】位要按计《划,执行用水单》位调:整节水、用水计划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第: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加】。强定额管理定期考】。核 ?。 , 第九【条 :。用水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标准每3年—进行:1次用水平衡测试】产品结构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复测 》     列】入市水平《衡测:试,年度计?划的用?水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测试工作!并将测?试,结果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领《取水平衡测》试合格证书 —    — ,。水平衡测试可—以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用水单位收!取水:平衡测试费 【 第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认,真,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     》用,水单位(使用—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的用水计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核定《。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后下达双方应—签,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外用水《。管理实?行加价收费》 ,     用】水单位需调整用【水,计划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申请批准》未按规定补办变更】手续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外用水管理实行!加价收费《  》。  : 超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一)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超计划用水1】0%:以下(含10%)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4倍交费;超计【划用水10%以【上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8倍!交费;超计划—用水:2,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1】0倍交费《 ,  《 ,  (二)使—用,公共供水《的超计?划,用,水10%以下(【含10?%)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2倍交费;!超计划用水10%】以上: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4倍交费;!超计划用水2—0%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5倍《交费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临时用水由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水—。指标及用水许可证 !  《   施工》时如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均视为计划【。外用水按水资—源费的5倍交费【 ? 第十二】条 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按季度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节水统计报【表 》    《供水单位应当按【季度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供、售水量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工作: 第!。十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用水紧缺期水量!临时分配《预案:预案:应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用水 》。 》。第十四条 》供水、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管理及时—修复损坏的供水、】用水设施 》    — 用水单位发—现水表?。失,灵,或,用水设施漏水时应】当及时?通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取清污】分流、闭路循环【、污水处理后回用等!办法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 《 , 第十六》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行为  】。   (一)擅自拆!动计量仪器铅封; !。     (】二)不及时修复损坏!。的用:水设施; 】    (三)用水!后不:及时关?闭用:水设施; — ,  :   (四)超越水!表设旁通《管;:     (!五)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 【     (【六)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 》 第十【七条 ?工业用?水应:采,用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先进:节水技术和工艺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有关节?水技术?标准组织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和器《具用水单位和个人】。应使用?节水:设,备和国家推广—的新型房屋卫生洁】具及配?。。件 ? ,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第十九条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先,进节约用水型工艺】和设施、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施《工 《。 第二【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范围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准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 《 第二十一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用水实行》临时用水许》可制度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水指标!。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用水许可!证 : : 第二【十二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签订建设》工,程安装节水型设备合!同书按合同标的额的!1,5%至30%缴【纳保:证金项目《竣,工后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退!回保证金 【 : 第二十三条】 对需加装二次【加压变频《调速设备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应】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装二次加压变频调速!设备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项目开—。工时供水单位不予】供水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投入使用的非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其改?造资金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 第二十五!条 凡用水单位【及个:。人均应安《装计量水表安装计量!水表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取消用水包费制 】 — 第二十六条 洗】。浴、刷车、游泳、水!上娱乐等服务行业】用,水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供水—单位方可《。供水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 ?   ? (一)开》办地点?、用水规模是否符合!全市供?。水规划?及供水计划; 】   《  (二)拟采用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节!水标准; —   《 , (三)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 第!二十七条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服务【行业安装节约用水设!备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水单位不予供—水    】 本:办法:施行前已营业的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单位和!个人未安装》节约用?。水设备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安装节约用水—设备    !。 经营刷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循环用水【刷车设?备或者使用经—处理的废水刷车 ! 《 第二十》八条 饮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70%;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准直接【排放 — ?。 第二十九条— 推广、应用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推广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建?设活动禁止一切排】污行为?重点保护好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 第三章《 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开发矿泉水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采—手续 》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控制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凿井】本办法施行前未【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已在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补办《有,关审批?。。手续逾期未申请补】办手续?或申请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责令停!止取水封填》水井 》     未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擅自!开凿水?井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禁】止凿井在地》下,水,水位:年下降?大,于1米的地区—不准:开凿:新井 —    地下水水质!严重:污染的地《区禁:止开:凿饮用水井 】。 ?。 第三《十四条 经》批,准的:。自建设施取水不【准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确需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的?应,当更:换取水许可证 !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疏干降!水施工前应当将疏】干降水方案》中的地下水开采计划!和建井申请》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六条》 ,新建地表水、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核】。定取水量《后方可使用》 【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进行矿藏开】采或兴修《地下工程对地—下含水?层,有较大影《响的在?。项目审批《前应当?征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 第三十八!。条 自建设施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应当按照规定在每】处取水点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  》。   未按规定【。安装计量《器具或者发现计【量器具?失灵未及时通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维修、更换】的采取?总表按24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表按】24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 — 第三十九条 !。取用城市《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水资源费并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不准拖》欠,和拒付(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第四十条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实:行资质?等,级管理资质等级【。条件:按照黑龙江省—凿井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  《   施工单位申】请丙级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乙【级由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甲级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审批 】     跨县】、区施工的应—当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等级 —  :  外省施》工单位来《本市施?工应当具有》甲级资质等级 】。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到:施工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井施工—证后方可施工— , : 第四十一!条 取水单》位,维修自建取水设【施不:准采用污《。染,水质的工艺和材料维!修方案应当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竣工《后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 第:。四,十二条? 水井、取水—构筑物和供水构筑】物周:。围3:0米、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不准倾倒垃】圾、废渣、》粪便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止:水质污染公共供水水!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四十三条》 用水?单位:的取水设施停用【后30日内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填充《封闭;建设工—。程施工降水井降水结!束后:15日内应当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回填 【 第四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收缴的《水资源费作为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监测、科研【。、,推广节?。约用水设施和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的专项资!。金不准挪作它用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未经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超越资质【审查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城市供水的对供】水单位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二》)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供】水单位?给,予供水的《除停止供水外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供水!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 (三)未》。经批准在地下水位】年下:。降大于1米》的地区凿井》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处—以2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四)》供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严重用水浪费的对!供,水单位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供水:单位停止供》水,; :     (】二)未办理用—水手:续擅自使用城市【供水的停止供水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     【(三)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5‰的滞纳】金; —    (》四)用?水,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供水单】位暂停供《水;  【   (五)—供水单位未按规【定报送供《、售水量《逾期拒不改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供水《单位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 (六)擅自—拆动自建设》施计量?。器具铅封《窃水、超《越水表设旁通管【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七)【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按管径!。流量昼夜《计算用?。水,量,追缴水资源费或【水费;   !  (八《),擅自停止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的按测定的漏水量!征收3至《。5倍的加价水费【;    】 (九)未及时【关闭用水设施—造,成用水浪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停止供水并按管【径流量昼夜计—。算用水量追缴水【资源费或水费; !     —(,十)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对建《设单位?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十一)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安装节水型】。设备合同书未安装】节约用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的》。限期改正按测定的漏!。水量征收3至—5倍:的加价水费》并,可按每套卫生器具处!以30元至100元!的罚款; 【     (十二)!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70%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1至3倍的罚款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的查封其!取水设?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二)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水:的,责令限期封停或【者回填并处以—建井:。。单位2?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三,)在地下水水质严重!污染地区开凿饮用水!井的限期《封停或?者回填;  ! ,  (四)自—建设施取《水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五)新【建地:表,水、: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经验收或者未!。经核定用水量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  : ,(六)未按规定安装!计量器具《的责令限期安装; ! ,    》 (七)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处以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1至5—倍,的罚:款;拒不缴纳的封停!其取水?设施; 【    (八)未】经,资质审查或者资【质审查不合格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未办理《建井施工证擅自【施工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施工单位2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九)!。维修取水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限《期补办验收手—续补交水资源费【;维:修取:水设施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 !     (十】)在水井、取水构】筑物:和供水构筑》物周围?30米、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垃圾、废渣、粪便】和,有毒有害物》质未造成水质污【染的限期改正;造成!水质污染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十一:)用水单位的取【水设施停用》后30日内未—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的限期封停》;报:。废水井和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限—期回填拒不》回填的强制封填所需!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 ?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节约用】水和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不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四十九条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条 》罚,没票据和罚没款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用解释 】 : 《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0月7日【发布的双《鸭山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3年14号政府【令)同时《。废止 ?     各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