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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鸭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城市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内使用自来】水和自备水源供水(!农业:。用水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城市用!水遵循“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   ? 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鼓《。励各相关部门和用水!。单位: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节水意识;开展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 ,第二章?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市—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及《城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市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及年度计划 — :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计划的—同时应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 】  :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节约用水!计划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 —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城市用水、节【水计:划下达到用水单位各!用水单位《要按计划执行用水】单位调整节水、用】水计划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第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加强定《额管理定期考核【 :。 ,。 第—。。九条 用水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标》准每3年进行1【次用:。水平衡测试产—。品结构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复测 !     列—入市水?平衡:测试年度计划的【用水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测试工作【并将测试《结果: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领取《水平衡?测试合格证书—  》   水平衡测试】可以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用水单位《收取:水平衡测试费 【 《 : 第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认真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 ?    用水—单位(使用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的用水计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核定—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后下达!双,方应签?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外用水》管理实行《加价收费 》     用水!单位需调整用—水计:。划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申请】批准未按规定补办变!更手续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外用!水管理实行加价收费!    【 超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一)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超—计划用水1》0%以下(含—10%)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4倍交费;超—计划用水10%以】上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8】倍交:费;超?计划用?水2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1】0倍交费 【   ?  (二)》使用:公共供水的》超计划用水10%以!下(含1《0%)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2倍交费—;超计划用水—10%?以上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4倍:。交费;超计》划用:水20%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5】倍交费?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临:时用水由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水《指标及用水许可证 !     【施工时?如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均视为计【划外用水按水资源费!的,5倍交费 ! 第《十二条? 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按季度!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节水统计【报表 —    供水单位应!当按季度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供、】售水:量 ?。 ,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工作 】 , 第十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用:水,紧缺期水量》临时分配预案—预,案应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用水 》 【第十四条 供水、】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管理】及时修复损坏—的供水、用水设【施    】 用水单位发现【水表失?灵,或用水设施漏—水时应当及》时通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 ,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取清污分流》、闭路循环、—污水处理后》回用等办法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 第十《六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行【为 》   ? (一)擅自拆动计!量仪器?。铅封;   !  (二)不及【时修:复损坏的用水设【施;    !。 (三)用水后不及!。时关闭?用水设施《; 《    《 (四)超越水表设!旁通管;《 : , ,    (五)【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  —   (六)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 《 第十七条】 工:业用水应采》用,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先进节水技!术和工艺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有关节水技术标准!组织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和器具用水单位!和个人应使用—节水设?备和国家推广—的新型房《屋卫生洁具及配【件 ?。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第十九【条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先进节约用水型工艺!和设施、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施工】 ? 第二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范围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准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 》 ? 第二十一【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用水实【行临时用水许可制】度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水指标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用水!许可证 — 第二【十二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签订建设工—程安装?节水型设备合—同书按合同标—的额:。的15%《至30?%缴纳保《证金项目竣工—后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退回【保,证金 《 —第二十三《。条 对需加装二【次加压变频调速设备!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应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装二次加压变频调】速设备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项目开工时!供水单?位,。不予供水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投入使《用的非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其改造资金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凡用水!单位及个人均—应安装计量水—表安装计《量水表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取消用水!。包费制 】 第二》十六:。。条 :洗,浴、刷车、》游泳、水《上,娱乐等服务》行业用水《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供水单位方!可,供水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 ,  :。  (一)开办地点!、用水?规模是?否符合全市供水规】划及供水计》。划;   】。 , ,(二)拟采》用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节水标准; 】     (三【)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 — 第二—十七条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服务!行业安装节》约,用水设备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水单:。位不:。予供水?   —  本办法施行【前,已营业的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单《位和个人未安—装节约用水设备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安装节?约用水设备 —     经】营,刷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循环用水刷!车设备?或,者使用经处》理的废水刷车 】。 ? 第二十—八条 饮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70%《;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准直接】排放 — 第二十【九条 推广》、应用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推广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建设活《动禁止?一切排污行为重【点保护好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 第三章 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开?发矿泉水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采手》续,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控》制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凿井本办!。法,施行前未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已在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补办有关—审批手续逾期未申】请,。补办手?续或:申请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责令停止取—水封填水井 】     未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擅自》开凿:水井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禁止凿井《在地下?水水位?年下降大于》1米的?地区:。不准:开凿新井 —     —地下水水质严重污染!的地区?禁止开凿饮》用水井 】 第三十—四条 经批准的【自建:设施取水不准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确》需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的应当更【换,取水:许可证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疏?干降水施《工前应?当将疏干降水方案中!的地下水开采计划和!建井申请《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三十六条【。 新建地表水、【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核【定取水量后方可使】用 《 :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进?行矿藏开采或兴修】地下工程对地下含水!。层有较大影响的在】项目审?批前应当征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 第三【。十八条 自建—设施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应当按照规定在!每处取水点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  》   未按规定【安装计量器具或【者发现计量器具失灵!未及时通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维修、更!换的采?取总表按24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表按】。24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 ! 第三—十九条 《取用城市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水资源费并!。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不准【拖欠和拒付(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第,四,。十条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实行资【质等级管理资质等】级条件按照黑龙江省!凿,井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   施工单位【申请丙级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乙级!由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甲级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审批 》  :   跨县、区【施工的应当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等级! , ?    《外,省施工单《位来本市施工—应当具有《甲级资质等级 】 :  :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到施工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井施工证后!方可施工 —。 : : 第四《十,一条: 取水单位维修【自建取水设施不准采!用污染水质的工艺和!材料:维修方?。。案应:当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竣工后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第四?十二条 水井、取水!构筑物和供》水构筑物周》围,30米、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不准倾倒垃》圾、废渣、粪便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止:水质污染公共供水】水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三条? 用水单《位的取水设施停【用后30日内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填《充封闭;建设工程施!。工降水井降水—结束:后1:5日内应当》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回填 】。 第?四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收【缴的水资源费作【。为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监【测、科研、推广节约!用水设施和》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的专项资【金不准挪作它用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未经?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超?越资质审查》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城市】供水的对供水单【位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二)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供—水单位给予供水的除!停止供水外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供水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    《 (三)《未经批准在地下【水位年下降大于1米!的地区凿井》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处以2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四)》供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严重用水浪费【的对供水单位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供水单位停止—供水;   !  :(,二)未办《理,用水手续擅自—使用城市供》水的停止供水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 :     (—三)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5‰【的滞纳金; —  《   (四)用【水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供,水单:位暂停供《水;   】  (?。五)供水《单位未?。按规定报送供、售】水量:逾期拒?不改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供》水单位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 (六)擅自—拆动自建设》。。施计量器具铅—封窃水、超》越水:表设旁通管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七)》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按管径流量昼夜【计算用水量追缴【水资源费或水费【;    】 ,(八)?。擅自停止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的按—测定的?漏水量?征收3?至5倍的加价水费】; :   》  (九)未及【时关:。闭,用水设施《造成用?水,浪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停】止,。供水并按管径流量昼!夜计算用水量追缴水!资源费或水》费; ?     (十!),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对建设单位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十:。一):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安装节水《型设备合同》。书未安装节约—用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的限期】改正:按,测定的漏水量征收3!至5倍?的加:价水费并可》按每套卫生器具处以!30元至10—。。0元的罚款》。;   【  (?十二)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70%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1至3倍【的罚款 《。 《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的查!封其取水设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二《),。。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水的责令》限期封?停或者回填并—处以建井单位2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三)在地!。下水水质严》重,污染地区开凿饮用】。水井的?限期封?。停或者回填; 】     —。(四)自建设施取水!。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五)【新建地表水、—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经验收】或者未经《核定用水量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六)未按规定安装】计量:器具的责《令限期安装》。;  —  : (七?)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处以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1】至,5倍的罚《款;拒不缴纳的封】。停其取水设施—; 《 ,    (八)未】经,资质审查或》者资质审查》不合格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未办理建井施工!。。证擅自施工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施工单位2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九)【维修取水《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限期补》办验收手续补—交水资源《费;维修《取水设施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 —。   ? (:十)在水《井、取水构筑物【和供水构筑物周围】30米?。、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垃:圾、废?渣、粪?便,和有:毒,有害物质未造成【水质污染的限期【改正:;造成水质污—染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十一)用水》单位的取《水设施停用后30日!内未: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的?限期封?停;报?废水井和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限期回填拒】不回填的强制封填】。。所,需,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节约用水和—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不!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九条—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条 罚》没票据和《罚没款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用:解释 ? , 》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0月7《日,发布的双鸭山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3年》14号政府令—)同时?废止 —    各》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