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双鸭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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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城》市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内使用《自来水和自备水【源供水(农业用【水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城市用》水遵:循“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的原则
】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各相关《。部门和用水单位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节水意识》;开展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
:第二章?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市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及城市!年度:用水计划经市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及年【度,计划
】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计划的》同时应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
】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节约用水计划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城【市用水、节》水计:。划下达到用水单【。位各用水单位要【按计划执行用水单位!调整节水、用水计划!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第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加强定额管【理,。定,期考核
】
第九条— 用水?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标!准每:3年进行1次用水】平衡测试产品结构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复测!。
,
? 列入市水平!衡测试年度》计划的用水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测试【工作:并将测试结果—。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领《取水平衡测试合格证!。书
】 水:平衡测?试,可以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用水单》位收取水平衡测试费!
第!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认真执行用【。。水,计划并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计划用水协议
!
, 《 用?水,单位(使用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的】。用水:。。计,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核定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后下达双方!应签订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外】用水管理实》行加价收费
—
用水!单,位需调整用水—计划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重新申》请批准未按规定补办!变更手续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计划外用!水管理?实行:加价收费
】 超计划用】水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 ?。。 (一)—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超计—划用水10%以下(!含10%)》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4倍交费;超!计划用水《10%以上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8倍交费;超计划!用水20%以上【的,部分按照水资源【。费的:10倍?交,费,
? 《 (二)使用公【共供水的超计划【用,水10%以下(含】10%)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2倍交》费;超计划用水1】0%:以上20%以下【(含20%)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4倍交】费;超计划用—水20%以上的【部分按照现行水价的!。5倍:交费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临时用水由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水指!标及用水许可证
】
? : 施工时如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均《视为计划外用水【按水资源费的5倍】交费
! ,第十二条 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按季度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节水统计报表
! 《 供水单《位应当?。按季度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供、售水量
】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的统》。计分析工作
!
《第十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进入】用水:紧缺:期实行限量或者限】时供水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用水紧缺期水量【临时分配预案—预案应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限制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用水
—
:
《 第十四条》 供水、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设施管理!及时:修复损坏的供水【、用:水设:施,
? 用—水单位发现水表失】灵或用水设施漏【水时应当及》时通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
—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采《取清污分流、—闭路循环、》污,。水处理后《回,用等办法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
【
: 第十六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行为:。
,
: 》。(一)擅自拆动【计量仪器《铅封;
【 (二)不】。及时修复损坏的【用水设施;
【 (【三)用水《后不及时《关闭用水《。设施;
》 (【四)超越水表设旁】。通管;
—。 》(,。五)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
【。
《 ?(六)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
:
第【十七:条 工业用水应采用!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先进《节水技术和工艺【提高:用水:重复利?。用率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有关节水【技术标准《组织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和器具《用水单?位和个人应使用节】水设备?和国家推广的新【型房屋?卫生洁具《及配件
】
第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第十九!条 设计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先进节【约,用水型?工艺和设施、设【备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施工
—
第】。二十条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单位?技术改造范围按照】。规定使用、维护节】约用水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准】擅自停止使》用节约用水设施【、设备
《
,
?。
第二十一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用水实行临时【用水许可《制度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水指标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用水?许可证
! 第二十二条 】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签《订建设工程安装节】水型设备《合同书按合》同标的额的15%至!3,0%:。缴纳:保证金项目竣工【后,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退回保证—。金
《
第—二,十三条 对需—加,装二次加压变频调】速设备?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应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装二【次加压变频调速设】备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项目开工—时供水单《位不予供水》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投入使用的非—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其改造资金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 ,
》第二十?五,条, 凡用水《。单位及个人均—应,安装:计量水表安装计量水!表费用由《产权人承担取消用水!包费制?
?
第—。二十六条 洗—浴、刷车、游泳、】水,上娱:乐等服务《行,业用:水,。应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供水单位】方可:供水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 (《一):开,办地点、《用,。水规模是否符合【全市供水规划及【供水计划;
【 (【二)拟采用的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节水标准;》
》 (三》)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节,水措施
! , 第二十《七条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服务行业安装节约!用水设备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水单位不予供水【
,
《 本《办法施行《前已营业《的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刷车等单位和个【。。人未安装节》约用水?设备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安装节约—用水设备《
,
— 经营刷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循环】用水刷车设备—或者使用经处—理的废水刷》车
?
第【。二十八条 饮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不得》低于70%;产【生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准直接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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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推广、应用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推广—节,约用水型卫》生洁具和配件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第三十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项开《发,建,设活动禁止》一切:排污:行为:重点保护好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
第三章 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取用地表水、—地,下水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开发矿泉水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采手续
】
《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控制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凿井本—办法施行前未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已—在,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补办有关审批【手续逾期未申—请,补办手续《或申请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责令停止取!水封:填,水井
【 未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擅自开凿水井!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禁止凿?井在地下水水位【。年下降大于1米【的地区不准开凿新井!
》 ?地下水水质》严,重污:染的:地区:禁止开凿饮用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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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经?批准的自建设施【。取,水不:准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确需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的】应当更换取水—。许可证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疏干降水施】工前应当将疏—干降水方案中的地下!水,开采计划和建井申】请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三十六条! 新建地表》水、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核定?取水量后方可使用
!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进,行矿藏开《采或兴修地》下,工程对地下含水层有!较大:影,响的在项目审批前】应当:征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
第三—十八条? 自建设施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应!当按照规定在每处取!水点安装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
:
》 ,。 未按规定安装【计量器具或》者发现?计量器具《失灵未及时通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维,修、更换的采取【总,表按24小》时水:泵标牌流量计算用】水量;分表》按24小《时入户管管径流【。通能:力计算用水量
】 :
第三十【九条 取《。用城:市,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逐月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水》资源费并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水】资源费收缴协议不】准拖欠?和拒付(国家规【定免征水《资源费的除外)
!
》 ,第四十条 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实行:资质等级管》理资质等级条件按】照黑龙江省凿井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
, 施工】单位申请丙级由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乙,级由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甲《级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审批
— ? 跨县、区施【工的应当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等级】
— 外省《施工单位《来本市?施,工应当?具有:甲级资?质等级
!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到施工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井施】工,证后方可施》工
?
第四十!一条 取水单位【。维修自建取水设【施不准采《。。用污染水质》的工艺和材》料维修?方案应当报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竣工—后须: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第四十二条 !水井、?取水构筑物和供【水构筑物《周围30米、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禁止《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不准倾倒垃圾】、废渣、粪便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止:水质污?染公共供水水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
?第四十三条 用【水单位的取水—设施停用后30日内!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填充封闭;—建设工程施工降水】井,降水:结束后1《5日内应当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回—。填
—
第四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收?缴的水资源》费作为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监测、—科研:、推广?节约用水设施和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的》专项资金不准挪作】它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一)未经资》质审查或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超越资【质审查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城市供水的!对,供水单位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二)节约用【水设施、设备—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供水单位给予供】水的除停止供水外】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供水】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 (三)【未经批?准在地下水位年下降!大于1米的地区凿】。。井的对有《关责任单位处以【2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四)供水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造成严重用水!浪费的对供水单【位处以?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一)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供水!单位停止《供水;
》 《 (二)》未办理用水》手续:擅自使用城市供水的!停止供水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
《 : ,。(三)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5‰的滞纳!金;
【。 , (四)用水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季度用水】、节约用《。水统计报《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供水单位暂【停供水;
】 ? (五)供水单【。位未按规定报送【供、售水量逾期拒】不改: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对供?水,单位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 (六)擅】自拆动自建设—施计量器具铅封窃水!、超越水表设—旁通管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 (七》)用自来水管直【接冲:洗汽车、砂石、【。路面等浪费》用水的?按,管径流量《昼夜计算用水量【。追缴:水,资源费?或水费;
》
, (【八)擅自停止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的按测定—的漏水量《征收3至5倍的加价!水费;
! (九)》未及时关闭》用水设施造》成用水浪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停止供水并按管径!流量昼夜《计算用?水量追缴《水资源费《或水费;
【 (—十):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对建设《单位处以5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 (:十一)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安装节》水型设备合同书【未安装节约用—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的限期—改正按测定》。的漏水量《征收:3至5倍的加价【水费并可按每套【卫生器具处以—30元至10—0元的罚款;
! (十二】。)饮用水生产企【业的产水率低于【70%?的,责令其停业整顿;直!接排放尾水》的处以生产企业【。月用水量水费—或者水资源费—1至3?倍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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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 :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的查封其—取水设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2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 (二)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水的】责令限期封停或者回!填,并处以建《井单位?2,0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
》 , : (三)在—地,下水水质严》重污染地区》开凿饮用水井的限】期封停或《者回填?;
— ?(四)自《建设施取水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者转供水!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五)》新建地表水》、地下水取水—工程:未经验收或者未经】核,定用水量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 《(六)未按规定【安,装,计量:器具的责《令限期安装;
! 《 (七)未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处【以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1至!5倍:的罚款;拒不—缴纳的封停其取【水设施;
— , 《 (八?)未经资质审查或者!资质审查不》合格从事凿井—和维修水《井施:工的、?。。未办:理建井?施,工证擅自施工—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施工单位2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九)维修取【水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限期补办验》收手续补《交水:资源:费,;维修取《水设施?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
【 (十)在水井】、取水构筑》物和:供水构筑物》周围30米、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垃:圾,、废渣、粪便—和有毒有害物—质未造成水质—污染的限期》改正;造《成水质污染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 (【十一)用水单位的取!水设施停用后30】。日内未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封?停的限期封停—;报废水井和工程疏!干降水井未》。按照规定回填的限】期回填拒不回填的强!。制封填所需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
?
?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节约用水和地表!水、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不【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九条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条 罚没《票据和?罚没款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应用解释
】。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10月7日】发布:的,。双鸭山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1993年!14号政府》令,)同时?废止:
— 各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