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洞库工程施工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施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做好现场调查和图纸核对,并应做好技术准备和组织落实工作。
3.0.2 洞库工程施工应综合地质条件、技术手段、经济指标等因素,合理选择施工方法。
3.0.3 洞库工程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0.4 对控制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关键分项、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审批后执行。
3.0.5 洞库工程施工中应建立以地质预测、预报为先导,以监控量测为依据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3.0.6 工程所用的构件、设备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其他证明文件,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0.7 从事施工过程检测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和条件。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经计量率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3.0.8 施工测量应实行复核制,根据测量精度要求,采取相应的测量方法。
3.0.9 洞库施工时应在工作面做好地质素描和超前地质预报,并应做好施工排水工作。
3.0.10 防排水施工应以防、堵为主,限量排放。
3.0.11 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按验收标准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施工。
3.0.12 施工过程中,应按施工进程收集整理原始数据、资料,做好施工记录,进行施工总结;交工验收时应提交验收文件,交付使用满一年应办理竣工验收。
3.0.13 施工过程中,应检测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监测爆破振动,控制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或危害。
3.0.14 洞库施工应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订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