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给水、排水【和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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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给 【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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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给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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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生】。产用水水量及—。水质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生!活饮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水质要求用水【标准及定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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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可能!发生物料泄》漏的装置《区及储罐《区必须设置紧急淋】。浴,器和洗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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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 水源?选择时建设》单位:应对水资《源进行勘察并应提】供可开采水量及【水质:的全分析资料;【水源为地表水—时应按水《体保证率《为95%《的可取水量》对河:道的影响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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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 当采用《地下水为水源时【采用管井取水应设置!备用水源井》备用井的数量宜【为取水井数》量的20%但不得少!于1口井《
—9.1.6 【水资:源应实现综合回收】利用全厂水重复利用!率应:大于或等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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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当给水管道穿!越厂房洁净区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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