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 , ,制 : 氮 站
】
7.【2.1 制氮站可!与压缩空气》站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也可?靠,近压缩空气》站;制氮用的压缩空!气与作为仪表气【源的:压缩空气《可由同个机组产出也!可分机组《独立产出
!
7.2.2— 氮气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压力应大于或!等于0.7MPa;!
《
《 :2 氮《气纯度应大于或等于!99.?999%《;
—
3 】露点应小《于或等于65℃
!
7.2.3! 制氮站供气量应!包含工?艺生产系统》置换:用气:、保:护用气及管网损耗的!。总用:量并:应大于生产》。。事故的最大用量【
》
7.2.4— , 制氮站的液—氮储:存量应根《据制氮?机组事故状况下恢】复正常?产气的时《间确:定应保证主》生产系统《的安全用量
】。
?7.2.5 制】氮系统应具有自动】调节气量《。功能并应《根据用气需求—降,低或提高产气—负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