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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绿道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令》20:12年第74—号 颁布时间! 20?12-03》。-25 生】效时:间 :2017-04【-30 》   】。 :日照:市绿道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15《日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李同道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绿道建设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绿道!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一—种线性绿色开敞【空间以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和》休闲方式为目—的通常沿《城市道路、海岸【河滨、溪谷、—山脊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供行人和—自行车?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 【 ,     绿—道按:照位置和目标功能划!分,为市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 :    《 (一)市域绿【道是指连接中心【。城区与莒《县、五莲县城区并串!联市域内重要—风景区?对市:域,生态:绿地保护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二)城市绿道—是指连接城》市重要功能组—团和:景观节点并与市【域绿道、《社区绿道相连通的】绿道:     (三)!社区绿道是指—连接城市重要功【能组团?内重点片区和—社区:公共空?间的绿道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是:全市绿道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绿,道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和绿道规—划建设技《术指引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开展绿!道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绿道建设《的重大问题 !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    市绿道管】理部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日照国际《海洋城管委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城?区范围内的绿—道建设实施工—作     【各区县政府》应当明确绿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接受市绿【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绿道遵循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的原则 》 第六条 绿—道建设和管理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鼓励社【会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出资参【与,绿道建设《和养护 第七条 !鼓励社会公众、企】业通过公益植树、认!捐、认养和认管【。等多:种形:式参与绿道建设【与养护对于通过捐赠!。形式:。参与绿道养护的企业!可以在绿《道设施上增加企业】标识和宣《传语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绿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劝阻、投诉和—控告破坏绿道及【其附属?设施:和影响绿道》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 绿道规》划由市绿道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绿道规划应当!结,。。合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划定市域【绿道的?。控,制区 ? 第十一条 —因重:。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需要确?需对:绿道控制区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按—。规划批准程序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绿道?建设应当《依托现有《的道路、山》体、水系、绿地【等自然环境与—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居:民聚居点等建设【。相结:合发挥绿道连通自然!生态和历史人文节点!的,作用 ?     》市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应当互相连【通形成结构合理【、衔:接有序的绿道—网络     】绿道网应当与公共】交通网相《衔接:并,逐步完?善,交通换乘系统提高】。绿道的可达性 第!十三条? 除以下绿道配套】服务:设施外绿道》控制区内禁止建设其!他与绿?道,功能无关《的项目和设施—     】(,一)交?通衔接设施包括衔接!设施、停车设施; !     (二【)服务设施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环—境卫:生,设施;    】 (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通讯、防灾设施】;  《   (四)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志、交!通标志、规章标志和!警示标?志 第十四—。条 绿道控制区范】围内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改建》和扩:建可:以,根据需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产权或者功】能置换 》第十五条 》绿道: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规?划和有关建设—。标准同步建》设绿道 第十【七条 绿道建设应当!最大限度保护—原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积极应用绿【色建材、节能—环保材?料和可再生能—源 ?第十:八条: 绿道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第,十九条 绿道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档案工程竣】工后:。应当:向,绿道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工程?档案 《第二十条 市—绿道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绿道管》理养护?标准和考核细则规】范全:市,绿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对各区县绿】道管理?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管 《第二十一《条, 绿道?养护实?行政府监管和—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 ?。    绿道管理部!门可以将《绿道:委托给?原,产权:。单位养护《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养护单位 》   》 , 绿道养护服务【可以:分成若干标段通【过公开招标将一个】或者多个《标段委托给一—个单位进《行综合养护》也可以将绿》道养护中的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等【专业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分别委托给不】。同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承担绿?道养:护任务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绿道养《。护管理标准和合同】约定对绿道进行【养护、?维修:保持绿道《及,其设施完好   !  绿道管理部门】负责对绿道》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绿道管!理部门在编制和调】整绿道?规划、实施》临时占用绿道许可】、确定绿道养护【单位之前应》当将相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 第二十四条 【绿,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绿道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市民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绿道管理部门—免费:发,。放绿道使《用指南和宣传手册】系统介绍绿道的线】路、:开放时间、活动【安排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五【条 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在绿】道建设时《负责:同步设?置绿道标志、机动车!限行标志等相—关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协助规划设计!   —  绿道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除—借用现有城市道路】的,城市绿道、社区绿道!外绿道禁止》行驶、停放》机动车辆;   !  :(,二)借?用现有城市道路的】绿道应?当限制大型机—动车辆进入》小,型机动?车辆应当限速行驶确!保自行车《和行人优先通—行;     (!三)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分:开设置的绿道行【人和:自行车应当各行其】。道; 《。   ? (四)《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合并设置的绿—道自行车应》当控制行驶速—度避让行人 —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截?。断绿道? :    确需临时占!用、:。截断绿道《的需:经绿:道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二:十七条 绿道及【其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污损、破坏绿道【设施;   【  (二《)挖沙、采石、【取土、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 (:三)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它废!弃,物;    【 (四)《其他:违反绿?道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在绿道控制区内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广告:牌以及条幅、标语、!气球、彩旗等广告设!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绿道【、绿道用地及绿【道附属设施》的由绿道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非法进入《绿,道非法占用》绿道停放《车辆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养护单位未【能保持绿道及其设】施完好的应当自知道!或者:接到绿道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修复;】逾期:未修复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 绿道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对主要】责任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