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用词说明
!1, ,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必须”;—
《。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应”;
》
, ?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宜,。”;:
,
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可”;
】 反面词采!用“不可”》
2 — ,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或采】用)”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或对引用!规范进行《适当修?改的写?法为“可参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