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章 规划放线
】
第?四条 规划》。放线工作具体由规】划审批经办科室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工程由规划!管理:科负:责市政?管线工程由》市政管线《科负责)《建筑市场稽查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建筑业!管理:科参与监《。督市:勘测设计院负责技】术操作(现场测量、!标桩、绘图制表)
!
: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下!列资料向规划—。审批经办科室提出】规划放线申》请
? ? 1、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市政管线工程—项目提供《市政管线工程规【划审批单); 【
2!、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3、施工许可证【
—
?第六条? 在申请规》划放线前《牵头组?织,科室应负《责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局有】关科室(站、院)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 : 1、平—整场地;
!。 2》、,必,要时通知利害关【系人;
— 《 3、《核缴放线费用—;,
? 》 4:、,备齐放线所需—工具和材料》;
》。 5—、提供设计》高程;?
!。6、复核《地形图或工程设计定!位图
】
第七条 【规划:放线工作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核收费用、—现场测量标桩、交】桩、在永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记录单】中做好记录并签【字盖章
】
第八—条 现场放线所【测,定的桩(点)由规划!审批经办科室—负责交付给建—设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实地—核验、移《交桩点后科(站【、院)的经办—人员、建设》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均应》在永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记录单】中签字
! : 若该记录单不能】当,场制作市勘测设计】院应负责做》好现场记录科(站】、院)?的经办人员》、建设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等应现场核验、当】场签字并将现—场记录内容附于【永,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记录《单之后?一并:审核盖章
! 记录—单,由市勘测设计院【负责制作经规划【审,批经办科《室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七份其中市》规划建设局存档二份!。建筑市场稽查科、】市质安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一》份存放?施工现?场
【 : 规:。划,放线:工作完成《之后牵头科室—将规划放《线结果告知城管执】法部门驻政务中心窗!口人员
—
:
第九条 永】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记录单中对!现场放线的内—容记录应全面—、准确 《
,
? ?。。 1、建设工程节点!的测定、设置除【必须用坐《标,。。数据界定外还应详】细标注建设》工程与用地》。界线、城市》道路、其他建(构)!筑物的相对位置【关系
》 2、建!设工程节《点的:定位应测定》。、设置桩(》点)并应《测定、设置引桩(点!)详细?标,注引桩?(点)与节点的相】。对,位,置,。关系
《
: , , ?3、准确测定、记】录建:设工程的室》内外标?高
! 4、实《。测,图附带?地形图绘制比例【尺,。为1:500—或1:200(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建设?单位或个人》、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保护措施负!责保管好《桩(点?)及其引桩(点【)不:。得毁坏
—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永州市建》设项目?规划放线记》录单到规划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方可进》。行基槽开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