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动 : 力
》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冷源、—压缩:空气和氮气宜—。集中设置在综合动力!站内且综《。合动力站宜靠—。近负荷中心》
1【。1.1?。.2 有外—接热网供热》时热力装《置宜集中设》置在:动力站内;无外【。接热网供热时—应单独设置》锅炉房锅《炉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
】
11.【1.:3 冷源、蒸汽、!压缩空气和》氮气总管上宜设【置计:量装置
!11.1.4 【。 动力?站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
《
11.1.5 !。设备:和管道采用的绝热材!料应采用导》热系数小、湿—阻因子大、吸水率低!、密度小、综—合经济效《益高的材料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
—。
11.—1.:6 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层:厚度应根据介质温】度计:算确:定
1】1.1.7》 在有条》件的工厂宜利用【厂内或厂外的集【中供热或余热从【高温烟气《和蒸:汽中取得《热量供热风系—统利用
》
,
11》.1.?8 ?采用蒸汽作为加热】源时应?采,用阶梯用能系统并】应,集中回收利用凝结】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