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工艺辅助单元
3.5.1 全厂宜设置统一化验室。化验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化验室应配备进行各类化工原料、中间品、油剂、水等的化学分析所需试剂、仪器;
2 化验室不应与甲类、乙类的车间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宜独立设置或布置在车间辅房内,化验室的门宜向外开启;
3 化验室的布置宜接近生产主要取样点;
4 化验室宜设置通风柜。
3.5.2 物检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物检室应配备进行纤维中间品、纤维成品物理分析和物理性能测试所需的仪器设备,并应背光放置;
2 物检室应设置恒温恒湿空调;
3 物检室的布置应远离振动大、噪声大的区域。
3.5.3 纺丝组件清洗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组件清洗室应配备进行纺丝组件分解、清洗、检验、组装所需的仪器设备;
2 清洗区域应设置排风设施;
3 组件清洗室宜单独布置在纺丝间附近的辅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