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929-2013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氨纶工厂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spandexplant

GB50929-2013

主编部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0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氨纶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氨纶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929-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5.5.4、5.5.5、5.9.4、6.4.2、7.2.2、9.3.3、9.3.5、9.5.1、9.5.4、9.5.5、10.3.6、12.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1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根据我国化纤行业发展现状,考虑到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氨纶工厂设计的特点,在总结我国最近20多年来建设氨纶工厂的经验基础上,吸收了国外同类型工厂的设计经验,对工艺生产、储运、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节约资源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代号,工艺设计,工艺设备布置和管道设计,自动控制和仪表,电气,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给水排水,动力,环境保护、职业安全与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师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进香河路31-5号,邮政编码:210008),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

              江阴中绿化纤工艺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虞卫民  陈达俊  尤世怀  厚炳煦张益兴李岩宝  徐浩然  康海峰  张建伟  赵高频赵建生  陈昱刘青  唐广智  陆昕杨景丽  张杰  王虎  顾奕  蒋同德李新立  尚永胜阎建英李家子刘顺余斌  张玲

    主要审查人:荣季明  罗伟国  杨从登  刘承彬  周国永束志顺  陈大俊  钟树明  杜春树  李云生翁卸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