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简易行政处罚决定】书
(— ,。 )建简罚字( !)第 【 号
被处罚人! 《 — 【 , 》 【 , : , 《 !
?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违?法事实 — :
》
【1、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 》
》 ?□一人 □》两人 □三人 □四!人 □五《人及以上
—
2】、未设置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
— □一处 □!。两处 □三处 □四!处,。 □五?处及以?上,
3!、吊运物体无人指】挥的;
【。 □》一起 □《两起及?以上
】 4?、使用破《损的用电防护设置】、违章使《。用用:电设备的;
!。 : □一处 □两】处及以上
! 违反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89号令)【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 □第三项》 □第《。四,项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89号令)【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你单位罚款 【 元《
【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本执法机关】缴,纳罚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 , 日
!签收人签《名 : , ? 《 》。 ? , 【 年 【 月 】 ? 日 — (一 式! ,二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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