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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中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市政办发〔20!12:〕,5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晋中: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创建节水!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城市用水—定额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实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用?。自来水和《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守本办法 】。 : 第三条 】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业务上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其》它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各级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全市】各用水单《位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节约用《水工作做到》用水:有计划、考核—有指标?、管理有制》。度、节水《有措施 》 第五条! 城市《用水计划应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的长!期供求计划》及各单位的实—际用:水情况综合平—衡后制?定各用?水单:位,要认真按下》达的:。计划指标用水 ! 第六【条 各工矿—企业须加强》内部节约用水管理逐!级下达用水计—。划、:装,。表计量?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 第七条【 各用水单位应】厉行节约实行—计划用水因特殊需】要新增或增加用【。水量时应当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增加用水量【计划:指标经核准后方【可新:增或增加用水量供】水部门?予,以供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增加用!水量 ! ,第八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各!单位和个《人自建自备水源对已!建成的严重影—响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开采量的自》备水:源井应当限量取水】直至关闭《 :     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征】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转《送取水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当按年】度将取用规》划区:地下水的情况抄【送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 :。。 第九条 申请】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同意   !。  (一)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到》达,的地区;《 ,     (】二)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    ! (三)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保护区; 】 ,    (》四)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共供水【水源地?和发展?。区,; 》  :  (五)其它【不,宜取水的地方 【 《 第十》条 经审核同【意批:准的自建《用水设施竣》工后: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用水、《节水的评估内容在】。上,报工程计划任务书】和扩:初设:。计时:须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用水工艺、用【水量的?审核意见《 ? ? 第?十二条 因基本建!。设或其它临时—用,水的应当到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水计?划指:标持批准文件到供水!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要配套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和?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     未按】规定配套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责令其限期完善节水!设施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十:四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洗】车、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以?水为主营业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节水型器具建立【回水综合处理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 ? 第十五《条 : 对超计划用水的】非居民用户》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费超计划用》水加价?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按计量收—费彻底取消》包费:制新建?住,宅要:。全部实?现“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管理【原有住宅未安—分户:表的要加快》改造:速,度逐步实现》“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管,理 》 : , 第:十七条 《 要加强污水资源】化,的研究开发做好城市!污水回用工作—并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新建生活小区要【建设配套的中水利】用,设施已建成的小区】无中水利用设施【的须:逐步配套建设城市绿!化、市政建设、【环境:。卫生、工业生—产等凡能使用—中水的行业》要积极?使用中水《以有:效地减少城市新【鲜水的开采使用【量 — 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须加强供水!管网设施的维修管】理,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资料档案制定】管网改造计划对使】用年限过《长严重老《化的供水管网要【。及时:更新改造降低漏失】率 》 第十九【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安装《使用质量合》格的节约《用水设备和器—。具对工艺《落后用水浪费不符】合,节约用水标准的设施!须,有,计,划进行?改造更新 】  :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 第二十条】 各单位》对节水设施要经常】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确—需拆:除停用时《须经节水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 第二》十一条 《 各用水单》位和个?人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给予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数据不得拒—绝或阻碍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 第】二十二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  : (一)未经审【核同意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 》    (二)违】反规:定擅自供水的; 】     (!三)擅自转》让用水指标的—。; ?    》 (四)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    【 (五)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而未进行的】 】第二十三条 凡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山西省》节约用水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 》 第二十四》条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20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