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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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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发〔2012〕5!号,
?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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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 ? 晋中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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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创建节水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城市用水定】额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实?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取用自来水!和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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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业务上》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其它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各级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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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全市各用水单位【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节【约用水工作做—到用水有计划—、考核有指》标、管理有》。制度:、节:水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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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用水计划—应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的长期供!求计划及各单位【的实际用水情况综】合平:衡后制定各用—水单:位要认真按下达的】计,划指标用水》
【 第六条《 各?工矿企业须加强内】部,节约:用水管理逐级—下达用?水计:。划、装表计量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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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各用水单【位应厉行节约实行】计划用?水,因特:殊需:要新增或增》加用水?量时应当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增!加用:水,量计划指标经—核准后方可新增或增!加用水量供水部门予!以供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增加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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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各单位和个人】自,建,自备:水源对已建成的严重!影响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开采量的自备—水源:井应当?限,。量取水直至关闭
! 》 对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取水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征】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转送!取水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当按年度将取用!规划区地下》水的情况抄送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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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申】。请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同:意
】 (一)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到达的地区;
! , 《(二)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
【 ?(三)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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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城市规划确【定的公共供水水源地!。。和,发展区;
—。 : 《(五)其《它不宜取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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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经审核同意【。批准的自《建用水设施竣工后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安装】合,格的计量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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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有用水》。、,节水的评估》内,容在上报工程计【划任务?书和扩初设计时【须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用水》工,艺、用?水量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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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因基!本,建,设或其它临》时用水?的应当到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水计》划指标持《。批准文件到供水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要配套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和器具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 未按规定配套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责令其限期】。完,善节:水设施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十四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洗车、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以水为主!营业项?目的:单位和个人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节水型?器具建立《回水综合处理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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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对超计划》用水的非居》民用户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费超》计划用水加价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
— 第十六条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按计【。量收费彻底取—消包:费制新建住宅要【。全部实现《“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管—理原有住宅》未安分户表》的要:。加,快改造速度逐步【。实现“?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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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要加强污水】资源:化的研究开发做好】城市污水回用工【作并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新建生活小区要】建设配套的中—水利:用设施已建》。成的小区无中—水利用设施的须【逐步配套建设城市】绿化、市政建—设、环境《卫生、工业生产等】凡能使用《中水的行业要积极使!用中水以有》效地减?少,。城市新鲜水的—开采使用《量,
— , ,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须加强供水管网】设施的维修管理【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资料档案制定—管网改造计划对使】用年限?过长严重《老化的供水管网要及!时,更新改造降低漏失率!
【 第十九条 —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安,装使用质量合格的】节约用?水设备和器具对工艺!落后用水《浪,费不符合节约用水】。标准的设施须有计划!进行改造更新—。
【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 , 第二十条 — 各单位对节水【设,施,要经常维修、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确—需拆除停用时—须经节水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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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各用?水单位和个》人对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给予【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数】。据不得拒绝或—阻,碍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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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 , (一)未经!审核同意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
》 , (二)违反规!定擅:自供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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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转让用水指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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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
】 ?(五)应当》进行水平《衡测试而未》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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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凡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彰!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山,西省节约用水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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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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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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