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67-2014 建标库

5.3  复绕设备

5.3.1  复绕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速度选型。

5.3.2  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纤及紧包光纤复绕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2  松套管、加强件复绕设备之间的间距及其与绞合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2m;

    3  光纤单元复绕设备与墙壁及配电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m,加强件复绕设备与墙壁及配电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