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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 【 ,市政发〔《。。2012〕2—4号: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 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3》月18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开发区项!目以及?跨县:(区、市)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上述项目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办理—。 【 ,第四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组机构以联!席会议的形》。式负责?协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   市《、县住建、规—划、财政、国土资源!、发改、法制、审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市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各县(区、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五条?。 晋中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晋中市?房屋征收机构县【(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或机构(以下统【称征收部门)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政府作出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应当符—合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 !第七条 实》。施公共利益项目的】。法人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 (:一)发改部门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意见; 【  ?   (二)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乡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证明以及红线—。图(“四至”图【); 《     (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核《实用地红线的证明】; ?。     (四)!其,他需要具备的材料】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的旧城区】改建项?目还需有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有关材—。。料 :。     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条例对】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启】动征收程《序 !第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登】记情况应由被—征收:人确认签字》并及: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在!此,。基础上由政府—组织规划《、房产登记》、国土?等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依法依—规提出认定和处理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调查登?记情况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  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需要可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征收过程《中,涉,及,的调查登《记、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 第九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征收补偿方案!评估:确定 【 第十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第—十,一条 为了鼓励被】征收:人积极支持公益事】业涉及的房》屋征收工作促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级人—民政府可《在规定的签》。约时间内设定奖励期!限对在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的,应当:给予相应奖励 !     》对无私搭乱建、【容积率?低的土地《应当给?予补助 《    — 奖:励补助要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   ! , 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征收—范,围、征收实施时间】、签约时间; 】  ? , , ,(二)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并提】供经采?样,预评估?的各:类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优惠购】买价格; 》  《   ?(,三)装饰装》潢和附?属,。物补偿参照标—准;    ! (:四)生?产经营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和补偿办—法;:     】(五)过《渡方式和期》限奖励与补助—标准; 【。。  :  (六)安置房】地点及安置房情【况; 》    《 ,。(七)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规》划,、国土资《源、:财政、法制、—住建等部《门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完《善后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政!府所在地的榆—次区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项目时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向公众!征收求意见》前应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市房!屋征收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征收补【偿的相?关标:准统筹考《虑尽快予以批复 】  《   征求》公众:意见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由征收部门报!请本级政府》组织召开《。由被:征收人和非被征收】人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征收部门根据!征收范围内摸—底情况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做出征收《补偿资金概》算提供给财政—部门或项目出资方落!实资金 》 :。 第十四【条 ?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由房屋征收—部门:牵头会同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共同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 《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监察》部门参与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 : 第十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条【例规定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报告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户数较多的—应当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决定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公布   !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相关手【续 ? 第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示后】7日内协商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同意方案中!房屋:预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可直】接进行协商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如被征!。收人:不同意?方案中的房屋预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价的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评估—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和?安置房价值进行【评估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第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依法收回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或变【更,手续 —  :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自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应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按本办法规【定开展?征收与?补偿工作《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严,禁违反规定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禁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严禁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严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依照上!位法执行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5—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