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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 — 市政发〔201】2〕24号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晋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3月18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开发?区项目以及跨县【(区、市)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经市政府同意】上述:。项目也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办理 】。 第—四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成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领导!组机构以联席—会,议的形式负责协【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住建、规《划、财政、》国土资?源,、发改、法制、审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     市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各县(》区、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 ? 第《五条 晋中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晋中市房】屋征收机《构县(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或机构(》。以下统称征收—部门)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政《府作出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受委—。托,单位应?当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应当【符合条例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 《 》第七条? 实施公共利益【项目:的法人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的?。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发改部门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意见; 》     (二)!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城乡规划《或专:项规划的《证明以及红线图(】“四至”图》。。); ?     【(,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核实!用地红?线,的证明;  !   (《四)其?他需要具备的材【料  —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的旧城区改建项目!还需有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有关材料》     市!。、县级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条例对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启动征收》程序:。 》 第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登,记情况应由被征【收人确认签》字并及时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在此基—础上:由政府组织规划、】房产登记、国土等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依法依—规提:出认定和《处,。理意见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调查登记情况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 ?    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需要可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征收过程中涉及!的调查登记》、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 第九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征收补偿方!案评估确定 ! ? 第十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第十】一条 为《了鼓励被征收—人积极支《。持公:益事业涉及的房【屋征:收工:作促: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级】人民:政府:可在规定的》。签约时间内》设定奖励《期限对在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的?应当给予《相应奖励《   — , 对无私《搭乱建、容积率低】的,土地应当《给予补助 》 ,     奖励补!助要在?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明确 !    《。 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 ,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征收范—围、征收实施时间】、签约?时间; —。     (二)】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并提供经采样预评!估的各类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优惠购买价格】;,  》  : (:三)装饰装潢和附】属物补偿参》照标准; —    》 (四)生》产经营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和!补偿办法《; 》    (五)【过渡方式和期限奖励!与补助标《准;    ! (六)《安置房地点及安【置房情况; —  《。  : (七?)其:。他应该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规划、国土—资源、财《政、:。法制、住建等部门】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完善后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政】府所在地的》榆次区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项目》时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在向公】众征:收求意见前应—上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市房屋!。征收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照征》收补偿的相关标准】统筹考虑尽快—予以批复《   —  征求公众—意见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由征】收部门?报请本级《政府组织召开由被征!。。。。收人和非被征收【人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征收部门根据—征收范?围内摸底情》况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做出征收补偿【资金概算提供给财政!。部门或项目出资方落!实资金 — 第十四条! 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由房屋!征收:部门牵头会同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共同—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管监察部—门参与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 第十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条例规定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报告【做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户数】较,多的应当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房?。屋征收部《门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决定【在征收范围内张贴公!布    】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相关手续 【 : , 第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示后—7日内协商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同意方—案中房屋预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可】直接进行《协商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如被征—收人不同意方—案中:的房屋预评估—。类似房地产》。市场价的由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评估—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和安置房价值进行】评估  《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 第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依法收!。回并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或变:。更手续?。 ?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 《。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自补《偿,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应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按,本,办,法规:定开展征《收与:。补偿:工作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严禁违!反规定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禁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严禁》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严,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与上位!法不一致的依—照上位法执行—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15《日起施行 ! 《 ,